為加強我縣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幼兒園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招聘原則。
二、招聘計劃與職位要求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服從分配;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傳染疾病和精神病史;
3、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報考須提供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蓋章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但本縣在編教師和省特崗教師不得報考。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招聘方案經核準后,在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洞口教育網上予以發(fā)布,發(fā)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
報考人員持本人畢業(yè)證、正式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于2014年8月8日至8月10日到縣教育局新辦公樓五樓會議室,現場辦理報名手續(xù)(報名時現場攝像),不接受委托報名。
(三)考試
1、筆試
(1)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方可開考,如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
(2)考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3)考試時間與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
按招聘職位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面試方式:試講和實際操作。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試講:課前備課時間為50分鐘,試講時間為10分鐘,試講教材為現行的幼兒教材。備課前抽上課順序簽和課題簽。試講成績占面試成績的50%。
(2)實際操作:看譜彈唱、跳一曲舞,兩項考試成績的比例為5:5,實際操作成績占面試成績的50%。
3、所有成績?yōu)榘俜种?,折算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兩位小數。考試成績在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洞口教育網上予以公布,成績咨詢電話:0739—7234212,7236385。
(四)體檢
按招聘職位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相同,則以試講成績高者優(yōu)先。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和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組織實施。體檢不合格者,本人在知道體檢結果3天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就不合格項目復檢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可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遞補時如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相同,則以試講成績高者優(yōu)先。
(五)考核
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遞補時如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相同,則以試講成績高者優(yōu)先。
(六)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工作結束后,將擬聘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通過后,在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洞口教育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舉報或投訴電話:0739—7235161。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將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報考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教師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主選擇擬聘用工作單位,辦理聘用手續(xù),受聘對象在洞口縣教育單位服務不得少于5年。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工作人員按政策規(guī)定實行回避,嚴格按實施方案進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fā)生,對違紀違規(guī)事件將嚴肅查處。
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洞口縣教育局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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