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試點高等職業(yè)院校,各市、楊凌示范區(qū)招生辦(考試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試中心,各縣(區(qū))招生辦:
為推進我省高等職業(yè)院??荚囌猩贫雀母铮鶕督逃哭k公廳關于2014年陜西省高等職業(yè)學??荚囌猩母镉嘘P事項的意見》(教學廳函〔2014〕16號)和省教育廳《陜西省高等職業(yè)院校注冊入學試點方案》(陜教生〔2014〕6號)精神,為做好2014年我省部分高等職業(yè)院校實施綜合評價注冊入學錄取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與計劃
實行綜合評價注冊入學錄取試點的高等職業(yè)院校及其招生計劃,必須經省教育廳審核批準,省招辦負責向社會公布。
二、綜合評價
綜合評價注冊入學試點工作與以往以考試成績?yōu)橹饕罁恼猩浫》绞降膮^(qū)別,在于強調綜合評價、多元選擇、擇優(yōu)錄取。各試點院校要依據經省教育廳審核并向社會公布的綜合評價注冊入學招生章程,結合本校實際,針對不同類型的考生,制定本校綜合評價招生細則。招生細則必須明確本校對考生進行綜合評價的要素和標準,錄取的條件和規(guī)則,并對招生辦法和程序作出詳盡規(guī)定。各試點院校對各類考生綜合評價時,可參考但不局限于以下基本要素:
(一)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同等學力人員參加2014年高考的考試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考生所在中學對考生作出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
(二)中等專業(yè)學校、職業(yè)高中和技工學校畢業(yè)生參加2014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yè)教育單獨招生(“三校生”單招)考試成績、試點院?;蛏磳W校組織的專業(yè)技能水平測試成績(由試點院校自主選擇本校認為信度、效度較高的測試成績),原畢業(yè)學校對考生在校期間思想政治品德等基本素養(yǎng)的寫實性評價結果等。
9月1日前,各試點院校將本校制定的招生細則報省教育廳、省招辦備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三、報名
(一)報名條件
申請報名參加2014年陜西省高等職業(yè)院校綜合評價注冊入學錄取的考生,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已參加2014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但申請報名參加綜合評價注冊入學時尚未被任何普通高校錄取。
2.在2014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各階段工作中,無違紀作弊行為。
(二)報名時間及辦法
1.報名時間:2014年9月1日至3日。
2.報名辦法:擬報名申請2014年高職院校綜合評價注冊入學錄取的考生,持本人2014年高考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縣(區(qū))招辦提出報名申請,逾期不予補報。
縣(區(qū))招辦負責審查考生是否辦理過2014年高考報名手續(xù)、是否有違紀舞弊行為、是否已被其他普通高校錄?。幌蛲ㄟ^資格審查的考生發(fā)放《2014年陜西省高等職業(yè)院校注冊入學申請表》(見附件,以下簡稱《注冊入學申請表》),數量不得超過3份。
9月5日前,各縣(區(qū))招辦匯總本縣(區(qū))資格審查合格考生信息,通過高考考務平臺報省招辦備案。
四、錄取
(一)預錄取
1.經縣(區(qū))招辦審查合格的考生,持《注冊入學申請表》,根據試點院校綜合評價注冊入學招生章程及細則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按各試點院校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自主選擇并向不超過3所試點院校提出入學申請。各試點院校受理考生申請截止時間不得晚于9月10日,具體時間安排與辦法由試點院校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2.試點院校嚴格按照經省教育廳審核并向社會公布的綜合評價注冊入學招生章程及本校制定的綜合評價招生細則開展錄取工作。錄取時,各試點院校列入綜合評價參考要素的考生高考(含全國統(tǒng)考及“三校生”單招考試)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可由省招辦統(tǒng)一提供,是否錄取考生以及錄取專業(yè)由試點院校決定,未錄取考生遺留問題由試點院校負責解釋。
3.9月12日前,試點院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須包含考生姓名、高考準考證號、擬錄取專業(yè)、綜合評價參考要素擬錄取考生的綜合評價結果、不同專業(yè)對不同類型考生的錄取規(guī)則等信息)報省招辦,逾期不予受理。
4.9月15日至17日,省招辦將各試點院校擬錄取名單中交叉考生信息反饋給有關院校,組織試點院校對交叉報名的考生如何錄取進行校際協調。各試點院校必須于9月17日17∶00前,確定本校預錄取考生名單(不得突破本校注冊入學招生計劃)報省招辦。經協調若仍存在同一考生被多所試點院校預錄取的情況,以考生實際報到就讀院校為最終錄取院校。
5.9月18日,省招辦將各試點院校預錄取考生名單在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www.sneac.com)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試點院校向已公示的考生發(fā)放預錄取通知書。
(二)入學及錄取
1.9月29日前,被試點院校預錄取的考生持預錄取通知書到試點院校報到,并按學校有關要求辦理入學手續(xù)。被多所試點院校預錄取的考生,只能選定1所院校報到入學。
2.9月29日,試點院校到省招辦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xù),逾期不予受理。各試點院校未完成的注冊入學計劃,不予補錄。
五、有關要求
(一)各試點院校要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yè)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要求,嚴格執(zhí)行省教育廳《陜西省高等職業(yè)院校注冊入學試點方案》(陜教生〔2014〕6號)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注冊入學招生工作細則。要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切實把“十公開”的工作要求落到實處,確保綜合評價注冊入學試點工作在陽光下運行。要嚴格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執(zhí)法監(jiān)察工作的通知》(教監(jiān)廳〔2014〕2號)和教育部第36號部長令的各項要求,加強對綜合評價注冊入學試點工作的組織管理、決策程序和決策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全程參與并進行有效監(jiān)督,確保試點工作公平公正、規(guī)范有序。
(二)各市、縣(區(qū))招辦要嚴把考生資格審查關,嚴禁為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及有違紀作弊行為的考生辦理報名手續(xù)。要廣泛宣傳,讓考生和社會充分知曉我省綜合評價注冊入學工作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鼓勵符合條件的考生踴躍報考。
(三)實施高職院校綜合評價注冊入學錄取試點,是為推進我省高職院??荚囌猩贫雀母铮鰪姼呗氃盒H瞬胚x拔多樣性所進行的積極探索。各試點院校和各地招辦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優(yōu)化服務,確保我省高職院校首次綜合評價注冊入學試點工作平穩(wěn)有序進行。
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7月28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2014年陜西省高等職業(yè)院校注冊入學申請表.doc》來源于陜西省教育廳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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