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層副職崗位
指標權(quán)重 | 打分標準 | 備 注 | |
學歷學位(10分) | 大專 | 6 | 學歷學位按本人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統(tǒng)計,多個學歷學位不累計加分。 |
在職大學 | 7 | ||
全日制大學 | 8 | ||
在職研究生或碩士 | 9 |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10 | ||
任職經(jīng)歷(20分) | 行政事業(yè)編制3至4年 | 12 | 迄止時間,含起始時間但不含終止時間。如2至3年,指含2年但不含3年。 |
行政事業(yè)編制4至5年 | 14 | ||
行政事業(yè)編制5至6年 | 16 | ||
行政事業(yè)編制6年以上 | 18 | ||
中層副職領(lǐng)導職務(wù) | 20 | ||
年度考核(10分) | 2010年以來年度考核優(yōu)秀1次 | 4 | 綜合先進是指獲得由黨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勞動模范、優(yōu)秀黨員、人民滿意公務(wù)員、“十佳人民公仆”等綜合性榮譽稱號;榮譽情況不累計計分,按最高級別計分1次;因連續(xù)三年考核優(yōu)秀而榮立三等功的,立功不重復計分。 |
2010年以來年度考核優(yōu)秀2次 | 7 | ||
2010年以來年度考核優(yōu)秀3次及以上 | 10 | ||
榮譽情況(20分) | 近5年以來獲得市級綜合先進或榮立三等功 | 10 | |
近5年以來獲得寧波市級及以上綜合先進或榮立二等功 | 20 | ||
近3年主要工作實 績(40分) | 實績好 | 32-40 | 先由本人撰寫總結(jié)材料,經(jīng)所在單位主要領(lǐng)導對材料的客觀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在本單位公示5天后,由市選拔辦組織專家進行評分。 |
實績較好 | 24-32 | ||
實績一般 | 16-24 | ||
實績差 | 0-16 |
(二)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面向村書記)
指標權(quán)重 | 打分標準 | 備 注 | |
學歷學位(10分) | 在職高中或中專 | 6 | 學歷學位按本人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統(tǒng)計,多個學歷學位不累計加分。 |
全日制高中或中專 | 7 | ||
在職大專 | 8 | ||
全日制大專 | 9 | ||
在職或全日制大學 | 10 | ||
任職經(jīng)歷(20分) | 任村書記6至9年 | 11 | 迄止時間,含起始時間但不含終止時間。如2至3年,指含2年但不含3年。 |
任村書記9至12年 | 14 | ||
任村書記12至15年 | 17 | ||
任村書記15年以上 | 20 | ||
“三十佳” 評選情況(40分) | 被評為市級“十佳進取型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或 “十佳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搭檔”1次 | 10 | “三十佳”當選情況可重復計分。 |
被評為市級“十佳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1次 | 20 | ||
其他榮譽情況(15分) | 近5年以來獲得市級綜合先進 | 10 | 綜合先進是指獲得由黨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勞動模范、優(yōu)秀黨員、人民滿意公務(wù)員、“十佳人民公仆”和先進基層黨組織、先進集體等等綜合性榮譽稱號;榮譽情況不累計計分,按最高級別計分1次。 |
近5年以來獲得寧波市級及以上綜合先進 | 15 | ||
所在村榮譽情況(15分) | 近5年以來獲得市級綜合先進 | 10 | |
近5年以來獲得寧波市級及以上綜合先進 | 15 |
(三)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面向大學生村干部)
指標權(quán)重 | 打分標準 | 備 注 | |
學歷學位(10分) | 全日制大專 | 6 | 學歷學位按本人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統(tǒng)計,多個學歷學位不累計加分。 |
在職或全日制大學 | 7 | ||
全日制大學并獲得學士學位 | 8 | ||
研究生或獲得碩士學位 | 9 | ||
研究生并獲得碩士學位 | 10 | ||
服務(wù)時間(10分) | 考錄為大學生村干部滿3年 | 4 | |
考錄為大學生村干部滿4年 | 6 | ||
考錄為大學生村干部滿5年 | 8 | ||
考錄為大學生村干部滿6年 | 10 | ||
任職經(jīng)歷(15分) | 經(jīng)選舉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或村(居)委會成員 | 6 | 未經(jīng)選舉任職的,不計算分數(shù);2013年村級黨組織換屆中,不占職數(shù)參選任職的,不計算任職時間;先任命后經(jīng)選舉任職的,不計算選舉前任職時間。 |
經(jīng)選舉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或村(居)委會成員滿1屆 | 8 | ||
經(jīng)選舉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或村(居)委會成員滿2屆 | 10 | ||
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 | 15 | ||
年度考核(10分) | 到村(社區(qū))任職以來年度考核優(yōu)秀1次 | 4 | |
到村(社區(qū))任職以來年度考核優(yōu)秀2次 | 7 | ||
到村(社區(qū))任職以來年度考核優(yōu)秀3次及以上 | 10 | ||
創(chuàng)業(yè)富民(5分) | 自主創(chuàng)業(yè)項目獲得市專項資金扶持補助 | 5 | |
“雙十佳” 評選情況(20分) | 被評為市級“大學生村干部十佳基層典型工作案例”1次 | 5 | “雙十佳”當選情況可累計加分;“十佳基層典型工作案例”不含實施主體為全體大學生村官的案例。 |
被評為市級“十佳大學生村干部”1次 | 10 | ||
“兩代表一委員” 推選情況(15分) | 當選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代表、人大代表 | 5 | 當選“兩代表一委員”情況不累計計分,按最高級別計分1次。 |
當選市級及以上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 | 10 | ||
個人其他榮譽情況(15分) | 近5年以來獲得市級及以上單項獎項或先進 | 5 | 綜合先進是指獲得由黨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勞動模范、優(yōu)秀黨員等綜合性榮譽稱號;榮譽情況不累計計分,按最高級別計分1次。 |
近5年以來獲得市級及以上綜合先進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