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參加2007年文山州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考生,根據2007年公務員考錄程序要求,錄用前資格復審需對考生檔案進行審核。由于各種原因,部分考生的個人檔案仍由原畢業(yè)學校代管,請此類考生盡快到文山州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開據《調檔函》,提取本人檔案到招錄單位進行資格復審。
文山州人事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