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永康市2014年中小學教師招聘簡章》的規(guī)定,經筆試、體檢、政審,現(xiàn)將擬聘用對象公示如下:
1.公示時間:自2014年8月8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止;
2.反映問題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市紀委、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
3.要求:反映問題的單位和個人應本著實事求是,對組織、個人負責的態(tài)度,如實反映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本人真實姓名、提供聯(lián)系電話;
4.監(jiān)督電話:市紀委:87101524;市人力社保局:87101355;市教育局:87101242。
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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