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和《關于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的實施意見》(常教人〔2013〕73號)精神,經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教育局直屬中學常州市勤業(yè)中學(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在職教師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
(三)戶籍不限;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擬報考崗位的其它條件,詳見《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單位面向社會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擬進入直屬中學的在職教師(現聘為教學崗位的教師,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為準)。
三、報名
(一)報名與現場確認
報名、資格審核工作由各招聘學校組織實施,報名與資格初審的具體實施工作如下: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郵箱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4年8月13日-2014年8月27日。
3.報名郵箱:648625974@qq.com。
4.聯系人:許老師。
5.咨詢電話:13961238655。
6.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
(2)現場確認地點:常州市勤業(yè)中學發(fā)展策劃部
(3)有關要求:
應聘者按規(guī)定到招聘學?,F場確認,并對照招聘條件向學校遞交個人的應聘材料(包括:個人簡介、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教師專業(yè)技術職稱、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各類獲獎證書、論文材料以及能反映崗位需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應聘材料原件退還,學校保留應聘者提交材料的復印件。未按時參加現場確認的應聘者視為報名無效。
招聘學校在現場確認時對應聘者提交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核。市教育局負責資格審核的監(jiān)督。
(二)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詳見《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單位面向社會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在原簡章發(fā)布網站公告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2.應聘者應嚴格對照招聘條件和要求如實提供相關資料,招聘學校及市教育局僅根據應聘者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凡屬于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如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xù)的,解除聘用關系。
四、考試考核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課堂能力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一)筆試(100分)
1.筆試內容:由學校組織專業(yè)知識考試。
2.筆試時間:2014年8月29日上午8:00-11:00
3.筆試合格線為筆試50分,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4.筆試成績將在常州市教育局網站和招聘學校校園網的外網上公布,考生可憑身份證號查詢。
(二)面試(100分)
1.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該崗位筆試合格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將在招聘學校校園網的外網上公布。
2.面試方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試題不少于三題,面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當場反饋成績。
3.面試時間:2014年8月29日下午2:00開始
4.面試地點:常州市勤業(yè)中學
5.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者取消課堂考核資格。
(三)課堂能力考核(100分)
1.課堂考核形式:由學校組織課堂能力考核,課堂考核形式采取說課方式。
2.課堂考核時間:2014年8月30日上午9:00開始
3.課堂考核地點:常州市勤業(yè)中學
4.學校在課堂能力考核當天或第二天把參加考核人員成績在校園網的外網上公布。
5.課堂能力考核合格線為70分,不合格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四)綜合成績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課堂能力考核占50%、面試成績占20%的比例計算。
五、體檢和考察(政審)
學校將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課堂考核等各項材料匯總提交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市三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考生自理。對體檢不符合要求出現缺額的,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考察應側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學校組織實施,市教育局負責監(jiān)督。
六、公示報批
招聘學校按照公開招聘工作的要求,將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及綜合考察報告,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提交市人社局,并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統(tǒng)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原發(fā)布招聘簡章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公示環(huán)節(jié)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管理
招聘學校與聘用人員根據《常州市事業(yè)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的要求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商解除關系??忌鷳?014年10月15日前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回避制度
1.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九、政策咨詢與監(jiān)督
市教育局人事處負責本次招聘政策咨詢。
政策咨詢電話:85681336。
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85681366。
十、本簡章由常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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