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機構:龍門縣科技教育局
經辦股室:人事股
辦事地址:縣城文化路9號
設定依據(jù):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2.《教師資格條例》3.《〈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當年省、惠州市、龍門縣有關教師資格認定文件。
所需資料:
(一)基本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4.《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由教師資格認定辦按要求統(tǒng)一組織體檢);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需達二級乙等以上);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7.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龍門縣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張(與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二)附加材料:
1.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需提供學習相應層次教育學、心理學課程的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3.除在編正式教師外,其他申請人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的證明(證書)材料,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申請人。
辦事程序:
1.網上報名(網址:http://jszg.gdhed.edu.cn的“網上報名”欄);
2.現(xiàn)場確認(提交辦理材料);
3.組織體格檢查;
4.組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5.合格人員審批: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由惠州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審核認定,由惠州市教育局發(fā)證;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由龍門縣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審核認定,由龍門縣科技教育局發(fā)證。
收費:根據(jù)廣東省物價局和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精神,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按有關規(guī)定應繳納認定費用240元,各級各類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相一致的,不繳納認定費用。認定費不含體格檢查、普通話水平測試和教育學、心理學補修及學歷鑒定費用。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教師資格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