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阿拉善盟直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阿拉善盟人事培訓考錄中心 閱讀:636 次 日期:2014-08-28 11: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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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意見》(內政發(fā)〔2013〕4號)、《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工作的通知》(內政辦發(fā)[2014]40號)、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fā)<內蒙古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人社發(fā)〔2012〕166號)、阿拉善盟委員會、阿拉善盟行政公署《關于進一步促進就業(yè)工作的若干意見》(阿黨發(fā)〔2011〕9號)、盟編委《關于對2014年度盟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用編意見的批復》(阿機編發(fā)[2014]24 號)以及《阿拉善盟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特制定本簡章。

一、公開招聘計劃

2014年度盟直部分事業(yè)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67名,其中:盟人事考試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招聘44名工作人員;盟一中、盟蒙古族完全中學、盟中心醫(yī)院單獨招聘23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中20%的崗位(職位)定向招聘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以下簡稱《項目人員》);15%的崗位(職位)定向招聘兼通蒙漢兩種語言文字人員詳見《2014年阿拉善盟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職位)表》。

服務基層項目是指: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面向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企業(yè)選拔儲備高校畢業(yè)生計劃以及納入旗區(qū)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

二、招聘原則

堅持黨委、政府宏觀管理與事業(yè)單位自主用人相結合,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統(tǒng)一規(guī)范、分類指導、分級管理,認真落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制度。

三、招聘對象及范圍

㈠截止招聘簡章(以下簡稱《簡章》)發(fā)布之日,具有阿拉善盟常住戶籍;根據崗位(職位)的特殊性和工作需求報考盟一中、盟蒙古族完全中學崗位(職位)不限戶籍要求,可在全國范圍內招聘。

㈡不具備阿拉善盟常住戶口、但在阿拉善盟內高中畢業(yè)后就讀大學期間將戶籍或檔案保留在原就讀學校、內蒙古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機構的阿拉善盟生源的高校畢業(yè)生可以報考。

㈢截止《簡章》發(fā)布之日已取得畢業(yè)證書且未就業(yè)高校往屆、應屆??萍耙陨细咝.厴I(yè)生(國家承認學歷)。根據崗位(職位)的特殊性和工作需求報考盟一中、盟蒙古族完全中學崗位(職位)不限就業(yè)要求。

四、招聘條件

㈠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截止《簡章》發(fā)布之日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未就業(yè)的往屆、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根據崗位(職位)的特殊性和工作需求報考盟一中、盟蒙古族完全中學崗位(職位)不限就業(yè)要求;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記載為主);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必須是2014年8月31日之前2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凡是到報名開始日期服務期滿超3年、被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或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項目人員,不能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職位);

9、具備應聘崗位(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要求以用人單位《崗位(職位)需求表》為準。

㈡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

2、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4、定向招錄培養(yǎng)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

5、構成回避關系的用人;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在校期間受到留校察看處分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它不宜錄用的人員。

五、招聘步驟

㈠公告和簡章發(fā)布

2014年8月26日—27日分別在《阿拉善日報》、阿拉善廣播電視臺、阿拉善盟人事考試人才交流信息網發(fā)布公告、簡章。報考盟一中、盟蒙古族完全中學、盟中心醫(yī)院崗位(職位)的公告、簡章由專項招聘領導小組另行發(fā)布。

㈡報名

1、統(tǒng)一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阿拉善盟人事考試人才交流信息網(網址:www.alsrcks.com)。報名時間:2014年8月31日至2014年9月5日18:00時。報考盟一中、盟蒙古族完全中學、盟中心醫(yī)院的崗位(職位)的報名時間、方式、有關事項按專項招聘領導小組發(fā)布的公告和簡章辦理。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職位)。應聘人員報名時,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在認真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者: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無法修改)。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17KB—20KB)。否則,不予資格審查。

3、應聘人員必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

4、應聘人員自行選擇筆試語種,并在網上點擊確認。

5、應聘人員的報名序號是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應聘人員對自己在網上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錄用的,責任自負。

㈢資格初審及結果確認

1、統(tǒng)一招聘考試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網上進行,由各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資格初審時間為2014年8月31日—2014年9月5日18:00。用人單位須在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后2天內(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審核未通過的,應及時在《報名登記表》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應及時注明需要補充的內容。在報名截止期限之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未正確上傳照片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情況。

2、應聘人員(含減免費用人員)報名信息審核通過后,在報名網上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交費,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報名費每人70元。交費截止時間為2014年9月6日18:00時,在繳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放棄報考。

3、根據內蒙古財政廳、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取消涉及大學畢業(yè)生就業(yè)相關收費項目的通知》(內財非稅[2012]2371號)精神,對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免收報名費,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人員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減免考務費申請表》1份,到盟人事培訓考錄中心進行減免費用資格審核確認后辦理退費手續(xù)。筆試缺考人員,不再退費。

4、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對定向招聘崗位,報考盟一中、盟蒙古族完全中學和盟中心醫(yī)院的崗位(職位)開考比例可放寬至1:2。

5、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被取消或補充報名的崗位(職位),將于2014年9月7日在報名網上公布,并對補充報考的崗位(職位)在9月7日—8日進行補充報名。

6、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14年9月12日—13日登陸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據此參加招聘考試。

㈣筆試

1、本次統(tǒng)一招聘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內容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

2、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蒙古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選擇漢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報考“蒙漢兼通”崗位(職位)的應聘人員,筆試須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及地點:2014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地點及應攜帶的相關證件,詳見準考證。

4、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5、筆試成績和進入專業(yè)測試人員名單在報名網上公示3天。

㈤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按照每個崗位(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選。定向招聘崗位(職位)比例達不到1:3時,可按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范圍的人選。按照報考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專業(yè)測試人選。因達不到資格復審比例的崗位,取消本崗位(職位)的招聘計劃。同一個崗位(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2、進入專業(yè)測試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專業(yè)測試資格。

3、應聘人員須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參加資格復審,盟內生源已遷出戶籍關系的應聘人員由戶籍遷出地派出所蓋章確認。戶籍在集體戶上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戶籍頁復印件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

4、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要認真填寫年齡、民族、學歷、學位、專業(yè)、加分條件等各類信息,凡因個人錯填信息導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報崗位條件的,一律取消其專業(yè)測試資格。

5、應聘“項目人員”崗位,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旗、區(qū)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2年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中納入旗、區(qū)“儲備人才”,由各級人社部門提供2年服務期間的年度考核表。

6、資格復審工作由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lián)合組織、人社、公安、教育部門及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設立學歷審核組、身份證和戶籍審核組、資格審核組,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復審,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名單在報名網上公布。

7、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進入專業(yè)測試環(huán)節(jié)。

㈥專業(yè)測試

1、本次統(tǒng)一招聘專業(yè)測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由盟人事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報考盟一中、盟蒙古族完全中學、盟中心醫(yī)院招聘崗位專業(yè)測試采取試講和技能測試方式進行。

2、專業(yè)測試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3、本次專業(yè)測試應聘人員根據自己的需求可用蒙漢兩種語言作答,應聘“蒙漢兼通”崗位(職位)的人員必須用漢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職位人員)用蒙古語或漢語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應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時明確所用語種。

4、專業(yè)測試費用80元/人,在資格復審合格后一并收取,減免辦法與筆試相同。

5、專業(yè)測試時間及有關要求見《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

㈦總成績的計算和公布

1、按照筆試成績占40%、專業(yè)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2.5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專業(yè)測試總成績×60%。

2、總成績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要加試專業(yè)測試,確定人選。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考核人選名單在報名網上公布。

㈧體檢與考核

1、體檢人員的確定。考試工作結束后,加權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并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崗位招考計劃與進入體檢范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名單,由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名網上公示。

2、體檢。由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在指定的醫(yī)院組織實施。

3、考核。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媪私庹莆毡豢己苏叩恼嗡枷?、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由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己藨谝?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考察結束后由考察單位形成書面材料,并提出考察聘用意見。

㈨公示及確定擬聘人員

1、體檢、考核結束后,經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為擬招聘的人員,在發(fā)布公開招聘信息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2、遞補。對于資格復審、專業(yè)測試、體檢、考核中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或因考生本人自愿書面申請放棄的空缺崗位,可根據報考崗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環(huán)節(jié)只能遞補一次。

3、經盟人事考試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報盟編委會研究批準后,由組織、編辦、人社部門辦理相關人事、列編手續(xù)。

㈩聘用

1、經批準擬聘的人員,由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聘用制管理,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要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合同鑒證,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不得辦理調動手續(xù)。

2、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被聘用者在試用期滿后,經所在單位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招聘人員參加工作起算時間以編委會研究確定時間為準。

3、盟直部分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進行為期3天的集中培訓。培訓工作由盟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培訓考試合格者,頒發(fā)《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培訓不合格者不得轉正定級。

4、盟直部分事業(yè)單位新聘人員的工資等相關待遇按我盟事業(yè)單位同類工作人員工資等相關待遇的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其他

㈠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盟人事考試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指導、監(jiān)督下進行。

㈡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一律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考試輔導班。

㈢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及相關信息,將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人才交流信息網上發(fā)布,請予關注。

㈣本《簡章》由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盟委組織部 0483-8353108(黨群部門公開招聘)

盟人社局 0483-8332346(政府部門公開招聘)

盟人事培訓考錄中心 0483-6100866(報名技術服務)

資格初審單位電話:

盟法院 0483-8332442

盟蒙中 0483-3999555;

盟電教室 0483-8595081

盟交通局 0483-8332307

盟文廣局 0483-8355590/95

盟計生局 0483-8351158

盟藥監(jiān)局 0483-8351903

盟疾控中心 0483-8331807

盟中心醫(yī)院 0483-8770797

盟中心血站 0483-8333001

盟住建局 0483-8596092

盟旅游局 0483-8341727

舉報電話:

盟委組織部 0483-8353108

盟監(jiān)察局 0483-12388

盟人社局 0483-8332049

阿拉善盟人事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14年8月27日

附件:1、 《2014年阿拉善盟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 《減免考務費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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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考務費申請表.doc》來源于阿拉善盟人事培訓考錄中心,最近更新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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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請查看 內蒙古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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