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門、各單位需組成3-5人的專業(yè)評議小組,負責本單位申請人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的評議工作。
一、測試內容
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內容包括:
1、專業(yè)(學科)理論知識與技能
內容包括專業(yè)(學科)理論知識和技能、與本專業(yè)(學科)相關聯(lián)的實踐能力、對本專業(yè)(學科)教學大綱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內容包括分析教材、確立教學目標、設計教學方案、選擇教學方法、運用教學語言、使用現(xiàn)代教育技術、開展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質
內容包括儀表舉止、口語表達、思維能力、心理素質等。
二、測試標準
申請人應具備現(xiàn)代教育理念,掌握必備的教育科學基礎理論,具有較扎實的專業(yè)知識和基本的學科教學能力,具有良好的教學基本功和相關的教育素養(yǎng),能從事本專業(yè)(學科)教育教學工作。
測試標準具體內容見評價表。
三、測試方法
(一)測試通過試講、面試兩種途徑進行。
1、試講:根據(jù)選定的教學內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獨立設計出教學方案,并在指定班級進行試講,也可采用說課形式進行。試講(說課)后應試者應提供教案備查。專業(yè)評議組成員根據(jù)試講(說課)的測試標準進行評價。
2、面試:主要采用問答形式,圍繞試講(說課)、相關專業(yè)理論知識與技能、教育教學改革發(fā)展動態(tài)等方面內容進行。專業(yè)評議組成員根據(jù)面試的測試標準進行評價。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者,特殊專業(yè)(音樂、舞蹈、體育、美術、影視表演、播音等)的還需進行專業(yè)知識與技能測試。
(二)試講(說課)、面試測試成績滿分均為100。測試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60分至10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三)每位專業(yè)評議組成員獨立為應試者打分,并填寫評價表。測試結束后,由組長匯總,取平均分確定測試結果,并將測試結果填入《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四)試講(說課)時間不少于20分鐘,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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