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我在某單位工作滿2年,2009年12月已經辭職,開據證明的時候是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還是“辭職證明”為標題?
改成這樣可以么?
辭職證明
(也可開具寫有起止工作時間的辭職、辭退證明)
云南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
茲有我單位職工 同志,參加云南省2010年公務員考試。我單位同意其報考, 同志于 年 月 日已提交辭呈并獲批,工作時間為2年。
該同志在我單位的工作起止時間為: 年 月至 年 月
我單位的性質為:(機關、事業(yè)、企業(yè)、其他)
我單位的行政級別為:(省級、州級、縣級、鄉(xiāng)級、不屬機關、事業(yè)或國企單位)
單位名稱(章)
年 月 日
回復:我認為可以,但請向組織部和人事局咨詢?yōu)闇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