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城區(qū)2014年招考聘用專業(yè)森林防撲火員簡章
來源: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政府 閱讀:1097 次 日期:2014-10-08 10: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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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城區(qū)2014年招考聘用專業(yè)森林防撲火員方案》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為進一步做好新城區(qū)森林防火工作,切實保護好我區(qū)森林資源,經研究決定,新城區(qū)古路板林場招考聘用專業(yè)森林防撲火員20名。

一、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

(二)自愿從事林業(yè)工作,服從組織安排、分配,責任心強、品行端正。

(三)具有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戶籍且遷入新城區(qū)滿一年(2013年10月13日之前遷入)。

(四)因此次招聘崗位性質,招聘對象只限男性且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5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的農村退役士兵或轉業(yè)士官。

(五)普通高中以上學歷。

(六)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七)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在總成績并列的條件下可優(yōu)先錄取:

1、武警森林部隊和公安消防部隊退伍的專業(yè)人員。

2、持C1及以上駕駛證且持證滿兩年(2012年10月13日之前取得駕駛證)的人員。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或曾被辭退、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5、有劣跡或其他不宜報考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3 日-10月21日(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

2、報名地點:新城區(qū)市民服務中心勞動保障窗口

3、聯系電話:0471-6218173

4、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退伍軍人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新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新城區(qū)林業(yè)局聯合組織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審查未通過不予報名,新城區(qū)紀委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三)考試內容(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內容分為體能測試和面試二項,均采取百分制,其中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

(四)成績公布

面試結束當場公布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擇期公布??荚嚳偝煽儼凑沼筛叻值降头值捻樞?如最后一名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并列人員以體能測試成績?yōu)闇室来闻判?,最終以招考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五)體檢和考核

1、統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依次。遞補。

2、通過面試和體檢合格的人員,要對其應聘資格、條件等進行復查,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際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形成材料。

在考核中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1)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2)經招聘領導小組認定為不能錄用的其他人員。

3、被考核對象考核不合格或棄權,所空名額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應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培訓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對有嚴重問題的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考聘用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

(七)相關待遇

所招聘的防撲火員為編制外人員,對其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工資為每月1500元。試用期滿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每三年一簽(正式聘用后,受聘人員三年內不得調離)。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者,工資待遇比照新城區(qū)古路板林場工人工資標準執(zhí)行。人員經費85%由新城區(qū)財政撥款,15%由單位自籌。

(八)培訓

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員由專業(yè)機構負責進行崗前培訓。

四、其它

招聘公告將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hxc.gov.cn/)公布。

咨詢電話:0471---6218173

更多信息請查看 內蒙古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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