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信息上不是說 1、資格復審(7月15日前)。由各縣(市、區(qū))選聘辦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工作證)、黨員證明或黨組織關系介紹信、戶口冊等原件 到現(xiàn)在一點消息都沒有。
回復:繼續(xù)等候通知,請隨時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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