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我是08年7月畢業(yè)的,當時報了一個要求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的崗位,當時審核通過了,現在要面試復審。以前不大了解,看有的說可以報就報了。
我們大學當時比較特殊,大四幾乎沒課。都在外面工作了,只有論文答辯請假回去的。但畢業(yè)的日期是七月。我07年12月左右就在外工作了。那我的情況,算是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嗎?有沒有什么問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怎么開?不能是市級單位的對嗎?
當時都不大清楚,現在的情況,如果被否決,會有什么后果,會五年禁考嗎?好擔心??!
我該怎么辦呢,老師。多謝啦!
回復:按照政策解答的不符合的,是否處罰你咨詢下人事局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