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5年江蘇省普通高考考生借考有何規(guī)定?
答:申請報考高等學校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原則上須遵循“高考與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在同一屬地報名考試的原則”,在報名所在市、縣(市、區(qū))招辦指定的地點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往屆生、社會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讀的我省戶籍考生在其戶籍所在市、縣(市、區(qū))招辦指定的地點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
凡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考生,均須辦理借考手續(xù),經(jīng)報名點及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招辦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報名手續(xù)。借考考生的高考電子檔案、體檢以及志愿填報等工作一律由報名地招辦及相關部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