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0年云南省法檢系統(tǒng)考試錄用工作人員面試及錄用實施細則》要求,2010年麗江市法檢系統(tǒng)考試錄用工作人員體檢、政審、考察已結(jié)束。由于報考麗江市古城區(qū)人民法院考生李余余(崗位代碼07025002003,準考證號30136120614,綜合成績77.65分)放棄錄用資格。根據(jù)用人單位及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意見,并報請省高級人民法院同意,按照報考同一職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遞補第4名考生為體檢、政審、考察對象。
名單如下:
劉智超(綜合成績第4名),男,準考證號:30122013705,筆試成績67.17分,面試成績83分,綜合成績75.09分。
中共麗江市委組織部
201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