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廣州市2015年高考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如何使用?
答: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的使用如下:
(1)具備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類專業(yè)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并獲得等級成績,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并均獲得等級成績,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2)具備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類、B類院校)普通類專業(yè)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并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并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3)具備第三批專科院校(含第三批A類、B類院校)普通類專業(yè)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并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并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4)各批次藝術(shù)類專業(yè)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且至少分別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5)各批次體育類專業(yè)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