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的概念
函是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或者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事項時所使用的公文。
函作為公文中惟一的一種平行文種,其適用的范圍相當廣泛。在行文方向上,不僅可以在平行機關之間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行文,其中包括上級機關或者下級機關行文。在適用的內(nèi)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隸屬機關相互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外,也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事項,向上級機關詢問具體事項,還可以用于上級機關答復下級機關的詢問或請求批準事項,以及上級機關催辦下級機關有關事宜,如要求下級機關函報報表、材料、統(tǒng)計數(shù)字等。此外,函有時還可用于上級機關對某件原發(fā)文件作較小的補充或更正。不過這種情況并不多見。
二、函的特點
(一)溝通性。函對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起著溝通作用,充分顯示平行文種的功能,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備的特點。
(二)靈活性。表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行文關系靈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還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沒有其他文種那樣嚴格的特殊行文關系的限制。二是格式靈活,除了國家高級機關的主要函必須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較靈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辦。可以有文頭版,也可以沒有文頭版,不編發(fā)文字號,甚至可以不擬標題。
(三)單一性。函的主體內(nèi)容應該具備單一性的特點,一份函只宜寫一件事項。
三、函的分類。
函可以從不同角度分類:
(一)按性質(zhì)分,可以分為公函和便函兩種。公函用于機關單位正式的公務活動往來;便函則用于日常事務性工作的處理。便函不屬于正式公文,沒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標題,不用發(fā)文字號,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機關單位名稱、成文時間并加蓋公章即可。
(二)按發(fā)文目的分。函可以分為發(fā)函和復函兩種。發(fā)函即主動提出了公事事項所發(fā)出的函。復函則是為回復對方所發(fā)出的函。
(三)另外,從內(nèi)容和用途上,還可以分為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辦事宜函,邀請函、請示答復事宜函,轉(zhuǎn)辦函,催辦函,報送材料函等等。
四、函的結構、內(nèi)容和寫法
由于函的類別較多,從制作格式到內(nèi)容表述均有一定靈活機動性。主要介紹規(guī)范性公函的結構、內(nèi)容和寫法。
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內(nèi)容和寫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主要包括標題、主送機關兩個項目內(nèi)容。
1、標題。公函的標題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由發(fā)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構成。另一種是由事由和文種構成。
2、主送機關。即受文并辦理來函事項的機關單位,于文首頂格寫明全稱或者規(guī)范化簡稱,其后用冒號。
(二)正文。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結尾、結語等部分組成。
1、開頭。主要說明發(fā)函的緣由。一般要求概括交代發(fā)函的目的、根據(jù)、原因等內(nèi)容,然后用“現(xiàn)將有關問題說明如下:”或“現(xiàn)將有關事項函復如下:”等過渡語轉(zhuǎn)入下文。復函的緣由部分,一般首先引敘來文的標題、發(fā)文字號,然后再交代根據(jù),以說明發(fā)文的緣由。
2、主體。這是函的核心內(nèi)容部分,主要說明致函事項。函的事項部分內(nèi)容單一,一函一事,行文要直陳其事。無論是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還是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事項等,都要用簡潔得體的語言把需要告訴對方的問題、意見敘寫清楚。如果屬于復函,還要注意答復事項的針對性和明確性。
(三)結尾。一般用禮貌性語言向?qū)Ψ教岢鱿M??;蛘垖Ψ絽f(xié)助解決某一問題,或請對方及時復函,或請對方提出意見或請主管部門批準等。
(四)結語。通常應根據(jù)函詢、函告、函或函復的事項,選擇運用不同的結束語。如“特此函詢()”、“請即復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復”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結束語,如屬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樣,使用“此致”、“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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