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云南省公務員招考報名件及筆試科目適用于2008年云南省省級公務員招考及各地州市公務員招考。
一、報名條件
招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成人教育學歷的人員需持畢業(yè)證方可報考);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被確定為2008年全國范圍內(nèi)公務員招考的擬錄用人員、在職公務員、在讀的非2008年應屆畢業(yè)的高校學生、現(xiàn)役軍人,不得參加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2006至2008年內(nèi)任何公務員考試中作弊的人員或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人員,不具備報名資格。
二、筆試
2008年云南省公務員招考筆試考《申論》和《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兩門科目
這兩門科目的考試范圍以《云南省2008年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渡暾摗窛M分100分,《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滿分200分,總計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