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加大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工作力度,進一步優(yōu)化州檢察院中層領導干部隊伍結構,增強檢察干部隊伍的生機與活力,為“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公正廉潔執(zhí)法”三項重點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持,經研究決定,對州檢察院機關4個副處級空缺職位進行競爭上崗,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競爭職位
(一)公訴處處長1名;
(二)駐州看守所檢察室主任1名;
(三)駐建水監(jiān)獄檢察室主任1名;
(四)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1名。
二、競爭資格和條件
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除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資格和條件:
(一)有較為扎實的專業(yè)基礎,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實踐經驗,公道正派,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0周歲以下;
(三)任正科級(含非領導職務)三年以上,現任副處級非領導職務者不受任職年限限制;
(四)具有現任檢察員資格;
(五)近3年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六)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任職時間和年齡截止2010年9月30日。符合條件者每人可報1個職位,也可兼報其它職位,但須注明是否服從組織調劑。
三、競崗范圍和開考比例
參加本次競爭上崗的人員,限于2010年9月30日前紅河州檢察院在編干部??荚嚢凑彰總€職位與報考人數不低于1∶4比例開考。
四、競崗工作程序
(一)召開動員大會,公布實施方案
10月9日 上午9:00召開動員大會,公布競爭職位、任職條件以及競爭上崗的程序、辦法等事項,認真做好思想發(fā)動工作,動員符合條件的同志積極參與競爭上崗工作。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0月12日—13日,符合競職條件、資格的人員填寫《競爭上崗報名表》(一式二份)交州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因故不在單位的同志由所在處、室負責通知,本人可委托本處、室人員代為填表報名。逾期不報名視為自動放棄。
政治部按照競爭上崗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報組織部備案后公布考試人員名單。
(三)筆試
筆試定于10月18日,采用閉卷方式,考試時間為120分鐘。主要內容是中共中央組織部修訂2009年9月出版的《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結合檢察專業(yè)知識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50分,占綜合成績的30%。
(四)面試
面試定于10月21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采用競職陳述的方式,限時10分鐘。競職者重點展示自己的德、能、勤、績、廉和對競職崗位的打算。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30%。
評委會由州委組織部、州委政法委、州檢察院領導和州檢察院政治部有經驗的同志及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共7人組成。
計分員、監(jiān)督員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從相關單位中抽調。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和人民監(jiān)督員參加旁聽。
(五)民主推薦
競職陳述人員即為民主推薦對象。民主推薦采取會議投票推薦方式,參加民主推薦的人員為州檢察院在職干部職工、近三年退休干部。會議推薦票按照院領導、處級干部、其它人員分類制票,權重分別設為4∶3∶3。民主推薦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
(六)組織考察
差額考察人選根據筆試、面試、民主推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由州委組織部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政治業(yè)務素質,近三年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
(七)擬任建議人選醞釀上報
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考察組對考察人選的考察情況、建議和理由,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票決,每個崗位取得票最高,且達到應到會成員過半數以上同意的,為本次競爭上崗副處級領導干部職位擬任建議人選。
擬任建議人選提交州委組織部按程序辦理。
五、其他事宜
競爭上崗相關事宜,在“紅河州人民檢察院綜合信息系統(tǒng)” 和“紅河黨建網”上分階段公布。
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
中共紅河州政法委員會
紅河州人民檢察院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