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審計廳2015年選調公務員公告
來源: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閱讀:934 次 日期:2015-01-16 17: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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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補充審計力量,改善廳機關干部隊伍年齡、知識結構,提升審計工作水平,根據(jù)工作需要和廳機關人員編制情況,湖南省審計廳決定2015年上半年在全國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10名。

一、選調職位

職位一:財政、行政事業(yè)、經貿審計崗位。選調4名;

職位二:社保、資源環(huán)保、農業(yè)審計崗位。選調3名;

職位三:固定資產投資、外資與境外審計崗位。選調3名。

二、選調條件

(一)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二)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公務員身份),已滿所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且從事審計、財政、財務、會計、稅務等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其中,具有本科學歷的,應為審計、財政、財務、會計、稅務專業(yè);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的,本科和研究生應為審計、財政、財務、會計、稅務專業(yè)。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或者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

2.從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暫行)》,需要回避的公務員;

4.其他不宜參加公務員選調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

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研究與公示、調入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省審計廳網站發(fā)布《湖南省審計廳2015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二)報名。

實行網上報名。報名人員登陸湖南省審計廳網站,下載《2015年湖南省審計廳機關公務員選調報名登記表》。將填寫完整的報名登記表連同相關資料(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公務員錄用表或其他能證明合法取得公務員身份的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和最后一次任職的干部任免審批表)的掃描件,一同發(fā)送到報名郵箱:ssjt310@163.com。

報名截止時間:2015年2月5日。超過報名截止日期,不再受理。

(三)資格初審。

省審計廳按照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將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湖南省審計廳網站進行公布,同時公布筆試的時間、地點。

(四)筆試。

筆試以專業(yè)知識測試為主,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yè)理論素養(yǎng)、實踐運用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表達能力。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五)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選調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原件,公務員錄用表或其他能證明合法取得公務員身份的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最后一次任職的干部任免審批表的復印件(以上3份材料均需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到湖南省審計廳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查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人員分選調職位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并在湖南省審計廳網站公示。

(六)面試。

采取結構化的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必備的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面試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對象與各職位選調數(shù)的比例為1:1。

體檢項目及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考察主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考察對象的公務員身份,并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工作業(yè)績與能力、遵紀守法、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事項進行綜合考察。

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不合格者,按面試人員的總成績依次遞補。

(八)研究與公示。

根據(jù)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湖南省審計廳研究決定擬選調人員,并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湖南省審計廳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九)調動。

擬選調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規(guī)定程序到湖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辦理轉任手續(xù)。

四、相關事項

(一)此次選調只針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二)參加選調的公務員要征得所在單位的同意,自覺提供真實、準確、翔實的個人資料和相關信息,并遵守選調工作的相關安排。嚴禁弄虛作假,如果發(fā)現(xiàn)提供的個人資料和相關信息不真實,取消該報名人員的選調資格,并通報至其工作單位。

(三)選調到湖南省審計廳工作后,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如工作需要,每年出差不少于160天。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湖南省審計廳人事處負責解釋。

選調咨詢電話:(0731)89976151,(0731)89976236。

選調監(jiān)督電話:(0731)89976143。

湖南省審計廳

2015年1月15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湖南省公務員選調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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