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將我部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安排
(一)考生名單
經資格復審,參加我部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的考生共724名(名單見附件1)。
(二)時間地點
2015年3月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以下簡稱“貿大”,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惠新東街10號,校區(qū)平面圖見附件2)舉行。具體安排如下:
日期 | 科目 | 考號范圍 | 時間 | 地點 |
3月6日 | 非通用語筆試 | 257—331 | 09:00-11:30 | 貿大求真樓312教室 |
英語筆試 | 001—331 | 14:00-16:30 | 貿大求真樓和大學生活動中心 | |
綜合素質測試 | 001—331 | 17:00-18:00 | ||
3月7日至8日 | 面試和外語口試 | 001—331 | 09:00-12:00 13:30-18:00 | 貿大求索樓 |
3月13日 | 非通用語筆試 | 589—724 | 09:00-11:30 | 貿大求真樓312教室 |
英語筆試 | 332—724 | 14:00-16:30 | 貿大求真樓和大學生活動中心 | |
綜合素質測試 | 332—724 | 17:00-18:00 | ||
3月14日至15日 | 面試和外語口試 | 332—724 | 09:00-12:00 13:30-18:00 | 貿大求索樓 |
(三)考場安排
1.英語筆試和綜合素質測試
時間 | 考號范圍 | |
大學生活動中心 | 求真樓312教室 | |
3月6日下午 | 001—171 | 172—331 |
3月13日下午 | 332—565 | 566—724 |
2.面試和外語口試
時間 | 考號范圍 | 時間 | 考號范圍 |
3月7日上午 | 162—209 257—268 286—297 | 3月7日下午 | 210—256 269—285 298—331 |
3月8日上午 | 001—071 | 3月8日下午 | 072—161 |
3月14日上午 | 512—565 585—598 686—694 | 3月14日下午 | 412—485 599—613 640—657 705—714 720—722 |
3月15日上午 | 486—511 566—584 614—624 658—669 695—704 | 3月15日下午 | 332—411 625—639 670—685 715—719 723—724 |
(四)注意事項
因考試科目較多,請考生務必記清楚本人考號,嚴格按照上述時間地點和考場安排準時參加考試,具體要求如下:
1.參加非通用語筆試和英語筆試時,考生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于考試開始前30分鐘進入考場。考試開始后30分鐘仍未進入考場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考試資格。
2.參加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和外語口試時,考生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于考試開始前40分鐘到求索樓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候考??荚囬_始前10分鐘仍未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和外語口試全部完成的考生請即離開考區(qū)。
二、考察和體檢
考試結束后,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 1及以上的,我部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錄用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如下: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非通用語含專業(yè)初試成績)占50%,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35%。
三、其他事項
(一)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請自理。
(二)為便于聯絡,請各位考生確保通訊方式暢通。
(三)聯系人:蔡舒皖
電話:65198936,傳真:65198934
附件:
1.商務部2015年度公務員錄用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考生名單
商務部人事司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