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wǎng)網(wǎng)校上線了!
網(wǎng)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wǎng)絡培訓輔導。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j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經教育部批準,2015年上海外國語大學繼續(xù)開展自主招生試點工作,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高中畢業(yè)生。
一、報名條件
參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品學兼優(yōu)、身心健康,具有語言方面特長和外語學習潛力,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yè)生可申請報名:
1.高中階段獲得中學生作文或外語競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含)以上獎項或省級賽區(qū)決賽一等獎。
2.高中階段獲得上海市高中英語競賽決賽二等獎(含)以上獎項。
3.高三外語成績排名在全年級前5%以內。
4.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優(yōu)秀,在所報考專業(yè)相關方面有突出表現(xiàn),且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yè)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數(shù)不超過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5%(75名),招生專業(yè)為:英語、英語(教育)、翻譯、商務英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日語、朝鮮語、印度尼西亞語、泰語、葡萄牙語、瑞典語、土耳其語、希臘語、意大利語、荷蘭語、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經濟與貿易(日語)、法學、國際政治、教育技術學、漢語國際教育、新聞學(國際新聞)、廣播電視學、廣告學、網(wǎng)絡與新媒體、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工商管理、會計學、公共關系學。
三、報名辦法
1.網(wǎng)上報名:2015年3月1日—31日,考生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zzbm/),申請注冊帳號,登錄后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
2.打印報名表: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中輸入個人基本信息,上傳報名照片,填寫就讀中學信息、高中各學期期末考試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一模考試成績、高中階段作文或外語競賽獲獎情況,下載并打印報名表,由班主任老師核實并簽名、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3.填報志愿:考生在報考類型一欄選擇“普通自主”,中學所學外語為英語的考生可以在我校招生專業(yè)中最多選擇6個專業(yè)填報;中學所學外語為日語的考生可以填報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日語)專業(yè);中學所學外語為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的考生只能填報相應語種的專業(yè)。志愿信息打印后須由考生本人簽字。
4.撰寫個人陳述:考生需結合報考專業(yè),撰寫自主招生陳述報告,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大學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shù)不超過1200字。
5.提供推薦與證明材料:考生所在中學對考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考生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由中學核實并蓋章,外語學習成績突出和具有相關學科特長的考生需由年級組長或校長簽署推薦意見,以上推薦與證明材料均需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中的相應欄目。
6.郵寄書面材料:網(wǎng)上報名與郵寄書面材料缺一不可,且書面材料內容必須與網(wǎng)上報名信息一致,所有材料均使用A4紙打印(復印、書寫),并按報名表、志愿信息表、個人陳述報告、中學推薦材料、獲獎證書或證明材料的順序裝訂成冊(無需另加封面),于2015年4月1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EMS郵寄至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四、工作程序與錄取原則
1.材料評審:我校對考生的報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確定參加選拔測試的名單,并于4月30日前在學校招生網(wǎng)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2.網(wǎng)上繳費:5月11日—20日,通過材料評審的考生在上外繳費平臺繳付報名考試費90元/人(收費依據(jù):滬價費(2002)008號、滬財預(2002)008號、滬財預(2003)104號、滬價費(2003)69號、滬價費(2006) 5號)。
3.打印準考證:完成繳費的考生于6月1日—12日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4.選拔測試: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我校選拔測試,考點設在上海外國語大學虹口校區(qū)(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測試科目為外語筆試(含聽力)、外語口試(面試),測試日期為2015年6月13日,具體時間和考場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5.資格認定:學校根據(jù)考生外語筆試(滿分200分)與口試(滿分100分)總成績擇優(yōu)選拔,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與專業(yè),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網(wǎng)公示,同時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學生所在中學、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公示。
6.錄取原則: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并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報上海外國語大學(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shù)厥〖壵猩荚嚈C構規(guī)定為準),我校根據(jù)其選拔測試結果予以錄取并進行公示。
五、領導與監(jiān)督機制
1.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重大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學校紀委全程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監(jiān)督電話:021-65422784。
六、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21-55386006、55381647;
電子郵件: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網(wǎng):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0083。
七、本簡章由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海外國語大學
招生辦公室
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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