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校2015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學校各單位、各位老師:
根據(jù)省教育廳和省高校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我校2015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現(xiàn)在我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具有教師系列專業(yè)技術職務、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在職人員。
二、認定類別: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三、認定條件
1、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yè),愿意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堅定人民教師的職業(yè)信仰,文明誠信,為人師表,愛崗敬業(yè),積極進取。
2、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
3、在全日制大學本科層次上或者通過自學考試等途徑修學教育學、心理學或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課程,成績合格。
4、具備承擔高等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zhì)和能力。
5、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6、在指定的二級乙等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7、具有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能力考察及普通話水平測試可適當放寬。
四、認定工作安排
1、3月10日—3月18日,個人申請和填表。
(1)凡符合認定條件的教師應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
(2)經(jīng)部門審核后,填寫《楚雄師范學院2015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員基本情況表》(見附件1)報組織人事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并領取表格。
(3)申請人填寫相關表格,提交有關的申請材料(見附件2);(4)各部門負責人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填寫《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并上報申請材料。
2、3月18日—3月25日,組織人事部審核,組織符合申請條件人體檢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3、3月26日—3月31日,學校審核認定,并上報認定材料。
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是依法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是推進我校師資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教師資格證是教師職稱評定的必備條件之一。請各學院、各部門領導高度重視,按照時間要求,精心組織和嚴格把關,確保我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順利完成。
五、工作聯(lián)系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過程中若有疑問和問題,請及時與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人員聯(lián)系(3114770,3126977)。
附件:
附件1:楚雄師范學院2015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員基本情況表.doc[Download]
附件2: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認定需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項.doc[Download]
楚雄師范學院組織人事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附件2:
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認定需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認定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一份)
3、體檢表(一式一份,原件)
4、專業(yè)技術職務聘書(一式一份,原件)
5、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一式一份,原件),教育學、心理學在校期間成績單(本科為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提供,一式一份,影印件)
6、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課堂教學測評表(一式一份),教育實習鑒定表(本科為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提供,一式一份,影印件)
7、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各一份,影印件?!皩W歷學位”包括:最高學歷學位和本科學歷學位)
8、普通話測試等級證書(一式一份,影印件)
9、教學證明(一式一份,原件。由所在教學部門開具)
10、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一張,小1寸,用于辦證)
二、注意事項
1、材料裝袋要求: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照片外,其余材料請按以上順序整理、裝袋。
2、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請注意:
①“本人簡歷”中的學歷按高中(或中等職業(yè)教育)、本科、研究生等由低到高的順序填寫;
②“修學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情況”一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須注明畢業(yè)院校、學歷層次及“兩學”成績(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及以上層次修學合格方可),非師范類畢業(yè)人員須注明參加“兩學”考試的時間及結(jié)果,按政策免試的須注明免試原因并提供相應證明;
③“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jié)果”一欄,申請人不填,由組織人事部統(tǒng)一填寫。
3、請所有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的教師,在學校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課程內(nèi)選定試講內(nèi)容,并提交2課時的試講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