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學校(園)、鄉(xiāng)(鎮(zhèn))中學、中心校、社會申請人:
根據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要求,現將2011年度祿勸縣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非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和不能提供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的師范類申請人必須報名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1、報名時間:2011年3月14日起至2011年3月25日止(法定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祿勸教育服務大廳(教育局辦公樓一樓)
3、報名時需審驗證件:
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和成績表等。
4、收費:根據《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云發(fā)改收費〔2008〕735號)文件規(guī)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每人180元。
5、測試時間:2011年4月9日(4月6日至7日領取課題)
二、教師資格認定
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申請人可在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4月15日來電咨詢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咨詢電話:0871—8912756)。成績合格者請于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4月29日提交下列材料申請辦證。
1、所有申請人
(1)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縣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一份;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思想品德鑒定意見,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填寫;
(4)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同時交驗原件);
(5)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同時交驗原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一份(同時交驗原件);
(7)小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三張及電子照片文件(照片文件類型必須為:JPG,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過19KB);
2、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應補充以下材料,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1)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課程考試成績單復印件一式一份;
(2)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一份。
3、非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的申請人,提供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一份(同時交驗原件);
4、非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和沒有參加教育教學實踐的師范類申請人提交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證。
咨詢電話: 0871—8912756
0871—8911558
如需了解其他更多詳細信息及下載相關表格,請登陸昆明教育信息港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