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昆明市富民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來源:富民縣教育局 閱讀:1399 次 日期:2011-03-02 14: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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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縣教育局關于2011年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的公告

富民縣教育局2011年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即將啟動,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條、第十三條;

《教師資格條例》第二條、第十三條;

《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第三條、第五條;

《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面向社會人員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03〕35號第二條、第五條。

二、認定條件: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均可按《教師法》和有關文件精神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和有關文件精神,申請教師資格實行屬地分級管理。凡戶口或工作單位在富民縣轄區(qū),需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公民到富民縣教育局人事科辦理。

1、思想品德: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愿意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社會公德;

2、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應分別具備幼兒師范學校、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3、教育教學能力:

(1)對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員,需通過面試、試講考核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具體測試時間報名后另行通知;對符合條件的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員在院校參加過教育教學實踐的,不再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但須出具本人畢業(yè)教學實習鑒定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具體測試辦法和評判標準按照云南省教育廳《關于下發(f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等辦法的通知》(云教人[2002]28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

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應補修相應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須參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合格證。其中,已在院校輔修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且能出具考試成績單科合格證明,或通過國家自學考試途徑獲得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單科合格證的,可以免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5、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須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fā)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6、身體條件:

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縣級及其以上醫(yī)院體檢

三、報名時須攜帶的材料和證件:

1、由申請者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原件);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思想品德鑒定意見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填寫(原件);

3、《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一份(由縣級及其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原件);

4、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供原件)。對應屆畢業(yè)生,學校當時未發(fā)放學歷證書的,提供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填寫、審驗并蓋章的學科成績證明;

5、非師范院校畢業(yè)生需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證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供原件);

6、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供原件);

7、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對符合條件的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在院校參加過教育教學實踐的,須出具本人畢業(yè)教學實習鑒定材料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供原件);

8、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供原件);

9、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照片請同時準備電子照片,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過20KB,電子照片的文件類型為jpg,貼申請表的照片與上報的電子照片一致。

以上申請材料除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不需裝訂外,其余材料需按以上順序號進行裝訂,并將所有申請材料裝入文件袋。

四、報名時間:2011年3月2日至31日(雙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五、申請表格: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三種表格可登陸“昆明教育信息港”下載,網址:http://kmtrms.kmedu.net/public/auditteacher.jsp。

六、報名地點:富民縣教育局人事科

聯(lián)系電話:0871-8811053

七、申請程序: 

受理申請——審核材料——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認定、頒發(fā)

教師資格證書。

八、收費:

按照《云南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認定費等收費標準的通知》(云發(fā)收費〔2008〕735號)文件的規(guī)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每人180元。

附件: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

特此通告

富民縣教育局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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