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有3個問題想咨詢你。
1、我是08年7月本科畢業(yè),08年11月開始工作并簽訂合同,至09年2月28日辭職。09年3月1日與另家簽訂合同,至09年7月30日辭職.09年8月2日又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工作至今。請問老師,我這樣情況怎么算基層工作經(jīng)驗,能夠算2年經(jīng)驗嗎?我的人事檔案存放與縣級人才市場,戶口在鎮(zhèn)派出所?;鶎庸ぷ鹘?jīng)驗證明找那里開具?
2、如果進入面試,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什么階段出示(是資格復審階段嗎?)筆試成績出來后到資格復審又有多長時間?
3、非公務員及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是指哪類人員?
回復:1、把幾個不同工作的時間累加,滿24個月就算為兩年。證明分別找工作過的單位開具。
2、資格復審階段出示。筆試成績出來后到資格復審一般一個月左右。
3、非,不是的意思,不是公務員及不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這樣的人群范圍太廣,可以說大部分公民都屬于這個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