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問一下,我是1982年3月30日的,我想考人民警察崗位(18-29周),今年是不是最后一年了,明年就不可以報考了,周歲是算到哪一天?謝謝!
回復:明年的計算時間現(xiàn)在我也無法明確的告訴你,今年的標準如下:
人民警察由于不同警種授銜年齡的不同,有如下規(guī)定:
(1)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人民警察崗位
與普通公務員的年齡要求一致。即:通常為18-35周歲,如考生為201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且非在職的碩士及博士研究生,報名系統(tǒng)自動調(diào)整年齡上限為40周歲,報考人員只需如實填寫身份證號即可報名。
(2)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崗位
省公安廳規(guī)定:2011年我省公安機關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崗位的人員,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符合崗位設置的學歷條件)的人員,報考年齡限制為29周歲以下;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報考年齡限制為34周歲以下。也就是說:已畢業(yè)的碩士、博士研究生,無論是否2011年畢業(yè),報考公安(森林公安)警察崗位,報名系統(tǒng)自動調(diào)整年齡上限為34周歲,報考人員只需如實填寫身份證號即可報名。
(3)法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崗位
省法院、省檢察院規(guī)定:2011年我省所有法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崗位,不區(qū)分考生身份,一律按18-31周歲設置年齡限制。
除以上年齡限制外,其余均按《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中18-35周歲的年齡劃段操作。
年齡要求按周歲計算,精確到月,截止時間為報名起始月。
年齡要求按周歲計算(“周歲”的含義:出生當年為0歲,次年為1歲),精確到月,截止時間為報名起始月。
18-35周歲表示:1975年4月1日(未滿36周歲視為35周歲)及以后至1993年3月31日(18周歲必須屆滿,故計算至3月)以前出生。
類似地:
18-27歲表示:1983年4月1日(未滿28周歲視為27周歲)及以后至1993年3月31日(18周歲必須屆滿,故計算至3月)以前出生。
18-29歲表示:1981年4月1日(未滿30周歲視為29周歲)及以后至1993年3月31日(18周歲必須屆滿,故計算至3月)以前出生。
18-31歲表示:1979年4月1日(未滿32周歲視為31周歲)及以后至1993年3月31日(18周歲必須屆滿,故計算至3月)以前出生。
18-34歲表示:1976年4月1日(未滿35周歲視為34周歲)及以后至1993年3月31日(18周歲必須屆滿,故計算至3月)以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