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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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中共宜賓縣委宜賓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教育強縣的決定》(宜縣委發(fā)[2012]30號)和《中共宜賓縣委辦公室宜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縣教師資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縣委辦〔2005〕39號)精神,為適應縣城教育和鄉(xiāng)鎮(zhèn)高中發(fā)展的需求,2015年縣城公辦學校面向縣內公開選聘在編在崗公辦教師 50名,鄉(xiāng)鎮(zhèn)高中面向縣內外公開選聘在編在崗公辦教師2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
(一)面向縣內公開選聘的崗位(縣城學校)
1.縣二中(1名):物理1名;
2.育才中學(5名):英語2名,化學1名,物理1名,歷史1名;
3.柏溪小學(7名):語文2名,數學2名,體育2名,美術1名;
4.縣一幼(3名):幼兒教育3名;
5.柏溪鎮(zhèn)中心學校( 32名)
(1)初中(5名):英語1名,思想品德1名,體育1名,地理1名,數學1名;
(2)小學(25名):語文5名,數學7名,英語3名,音樂3名,體育4名,美術2名,信息技術1名,;
(3) 幼兒園(2名):幼兒教育2名;
6.特殊學校(2名):美術1名,體育1名
(二)面向縣內、外公開選聘的崗位(鄉(xiāng)鎮(zhèn)高中)
1.縣一中(5名。報名聯系電話0831-6810049):語文1名,數學1名,化學1名,物理1名,歷史1名;
2.白花中學(4名。報名聯系電話0831-6640056):語文1名,數學1名,英語1名,化學1名;
3.蕨溪中學(6名。報名聯系電話0831-5809309):語文1名,數學1名,英語1名,政治1名,化學1名,體育1名;
4.橫江中學(4名。報名聯系電話0831-6340118):語文1名,數學1名,英語1名,政治1名;
5.柳嘉職中(1名。報名聯系電話0831-7078001):教育技術學1名。
以上各單位學科排序即為確定擬聘用人員時學科排序。
二、選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師德良好,身心健康。
(二)年齡:參加高中、初中選聘的教師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即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參加小學選聘的教師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參加幼兒園和縣特殊學校選聘的教師35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均以身份證為準。
(三)教齡:參加縣二中選聘的教師須是2012年9月以來一直擔任高中參選學科教學工作;參加育才中學和柏溪鎮(zhèn)初中選聘的教師須是2012年9月以來一直擔任初中參選學科教學工作;參加柏小和柏溪鎮(zhèn)小學以及特殊學校選聘的教師須是2012年9月以來一直擔任初中或小學參選學科教學,參加幼兒園選聘的教師須是2012年9月以來一直擔任幼兒園教學工作。參加鄉(xiāng)鎮(zhèn)高中選聘的教師須是2012年9月以來一直擔任初中、高中參選學科教學工作。
以上教齡計算以聘用為公辦教師后在公(民)辦學校任職年限為準,非公辦教師在民辦學校任教教齡不計。
(四)學歷:參加縣二中和鄉(xiāng)鎮(zhèn)高中選聘的教師須具有與參選學科專業(yè)對口的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參加育才中學、柏溪小學、柏溪鎮(zhèn)小學、初中和特殊學校選聘的教師須具有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英語、音樂、美術、體育學科選聘的教師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參選學科專業(yè)對口),參加幼兒園選聘的教師須具有國民教育??萍耙陨蠈W歷。
(五)具有相應層次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即:縣二中和鄉(xiāng)鎮(zhèn)高中應聘者要求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育才中學和柏溪鎮(zhèn)初中應聘者要求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師資格證書,柏小、柏溪鎮(zhèn)小學、特殊學校應聘者要求具有小學(或初中、高中)教師資格證書,縣一幼和柏溪鎮(zhèn)幼兒園應聘者要求具有幼兒(或小學、初中、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六)報考縣城學校人員除同時具備以上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幼兒園及音樂、體育、美術教師應聘者除外):
1.近五年(2010年9月1日以后,以證書或發(fā)文日期為準,下同)曾獲得縣及其以上黨委、政府或教育部門或教育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表彰榮譽稱號或省級骨干教師;
2.近五年曾獲得縣級及其以上(不含片區(qū)研訓組)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組織的參選學科現場賽課(不含說課、課件展評、交流課、示范課、公開課、研究課、錄象課)或主題班會大賽三等獎及以上;
3.近五年曾獲得縣級及其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參選學科教學質量三等獎及以上者;
4.近五年在縣級及以上教研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中獲得過參選學科(或德育工作)縣一等獎、市二等獎及以上或省三等獎及以上者。
(七)報考鄉(xiāng)鎮(zhèn)高中人員除必須同時具備以上第一至第五條外,其它條件由各學校自定。
三、選聘程序
縣城公辦學校選聘按以下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選聘學校組織報名
采用現場報名的形式(報名時須如實登記本人編制單位和工作崗位,確定擬聘用人員以編制單位為現工作單位),每位參選教師限報1個崗位,不得兼報,否則取消其參選資格。報名時根據各選聘單位的初選方案交驗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間為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 3 日18:00點前(具體時間、地點、聯系方式見各校初選方案)。報名時需交以下材料:
(1)如實填寫《2015年宜賓縣縣城公辦學校和鄉(xiāng)鎮(zhèn)高中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證書(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張;
(5)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各類榮譽稱號證書和獲獎證書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以上材料凡需復印件者,一律驗原件,收復印件。
2.資格審查
由選聘學校對報名的參選教師進行資格審查,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選聘單位的校(園)長為第一責任人,資格審查實行流水作業(yè),責任到人,資格審查需在教育局監(jiān)督人員的現場監(jiān)督下進行。合格人員名單于 2015年5月12日17:00點前將紙質和電子材料報縣教育局人事股(用《基本信息匯總表》上報)。
(二)學校初選,確定筆試人員
初選在宜賓縣人社局、教育局和縣紀委、監(jiān)察局的指導、監(jiān)督下進行,初選方案按總分100分制定,并上報宜賓縣人社局、宜賓縣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告。于2015年5月24日前由各學校組織初選(具體初選時間由各選聘學校確定),初選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在各選聘學校張榜公示,公示時間為初選結束的第二天。
各學校根據學科選聘名額按初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人員,并在學校公示。根據各個學科選聘名額按1∶3的比例確定筆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學科可按1:2確定參加筆試人員,達不到1:2的可以減少招聘指標后按1:2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初選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筆試,擬參加筆試人員若最后一位出現初選成績并列者可一并進入筆試。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初選成績一覽表的電子文檔及紙質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在5月25日前報宜賓縣教育局。
(三)筆試
筆試在宜賓縣人社局、宜賓縣監(jiān)察局指導監(jiān)督下,由宜賓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采取閉卷的方式統一進行。主要考查該層次學校參選學科的專業(yè)知識和新課程標準(小學學科的筆試內容會涉及參選學科的初中知識,幼兒教師的筆試內容同時包括教學設計、《幼兒教育指導綱要》、《幼兒教育指南》,各學科筆試卷面總分均為100分。筆試時間:2015年5 月 30日上午9∶00——11∶30(其中中學語文、數學、英語為9∶00——11∶30,其它學科為9:00——11:00))。筆試地點:宜賓縣柏溪小學校。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于2015年 6月3日在宜賓縣教育網(http://www.ybxjy.com/)上公示,查分時間為2015年6月 3日下午6:00前,查分地點在宜賓縣教育局人事股(電話:0831-6201795),過時不候、責任自負。
(四)確定擬選聘人員
根據宜賓縣教育局關于在編在職援藏人員、“三區(qū)”支教人員待遇的有關規(guī)定,援藏人員參選每援藏一年加1分,到屏山、高縣支教人員每年加0.5分,加分不超過3分,請在報名時出具文件依據。
選聘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學校初選成績×40%+援藏(“三區(qū)”支教)加分。(保留兩位小數)
根據各學校選聘的學科和名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選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擬聘人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教齡長的優(yōu)先)。
根據《中共宜賓縣委辦公室宜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縣教師資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縣委辦〔2005〕39號)精神,每個學校在宜賓縣內每個鄉(xiāng)鎮(zhèn)(或直屬學校,)選聘總人數不超過3人、在同一校點同一學科選聘不能超過1人(根據選聘指標先按學科順序錄取每科第一名,再按學科順序錄取每科第二名,以此類推;幼兒園只設“幼兒教育”1個學科)。
(五)擬選聘人員公示
確定擬聘人員后,在宜賓縣教育網(http://www.ybxjy.com/)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匿名舉報不予受理。
(六)聘用
擬選聘人員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后,沒有舉報或雖有舉報但經調查不屬實的,按照人事調動正常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與調入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對舉報有嚴重問題并調查屬實的,不予選聘。
因不能按期辦理聘用手續(xù)或自愿放棄而出現的缺額,經宜賓縣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宜賓縣人社部門同意后,可按學科順序、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鄉(xiāng)鎮(zhèn)高中選聘方案由各學校自定,并報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在縣人社局、教育局和鄉(xiāng)鎮(zhèn)紀委指導監(jiān)督下由學校組織實施。各學校擬選聘人員名單在公示無異議后,在2015年6月 10日前報(電子文檔及紙質材料加蓋單位公章)人事股。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宜賓縣縣城公辦學校和鄉(xiāng)鎮(zhèn)高中選聘教師的工作,涉及面廣,社會極為關注,各選聘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要嚴格組織人事紀律,廉潔選才,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宜賓縣人社局:0831-6613022;宜賓縣教育局:0831-6200115、6201795。
五、本公告的解釋權在宜賓縣人社局、宜賓縣教育局。
宜賓縣人社局 宜賓縣教育局
2015年4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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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用表》來源于宜賓縣教育網,最近更新于201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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