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在民事訴訟的整個過程中,或者在重要的訴訟階段起指導作用的準則。它體現(xiàn)《民事訴訟法》的精神實質,為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和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活動指明了方向,概括地提出了要求。
《民事訴訟法》第一章規(guī)定了一系列基本原則,法學界通常將這些原則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根據(jù)憲法原則,參照《人民法院組織法》有關規(guī)定制定的基本原則。第二類是根據(jù)民事訴訟的特殊要求制定的基本原則,反映了民事訴訟的特殊規(guī)律性,是《民事訴訟法》特有的原則(簡稱特有原則)。下面分別對《民事訴訟法》的特有原則加以闡述。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8條規(guī)定,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法律規(guī)定的上述原則包含以下幾方面的內容:①雙方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完全平等。訴訟地位平等,也就是訴訟權利和義務平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平等,在民事訴訟中表現(xiàn)為兩種情況:一是雙方當事人享有相同的訴訟權利。如雙方當事人都有委托代理、申請回避、提供證據(jù)、請求調解、進行辯論、提起上訴、申請執(zhí)行等權利;二是雙方當事人享有對等的訴訟權利。如原告有提起訴訟的權利,被告有提出反駁和反訴的權利。②雙方當事人有平等地行使訴訟權利的手段,同時,人民法院平等地保障雙方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③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5條第1款規(guī)定:“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yè)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這一規(guī)定表明,我國法律對在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yè)和組織,賦予他們同我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這就是同等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5條第2款規(guī)定:“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yè)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边@就是所謂的對等原則,即外國法院對我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yè)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也采取相應措施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