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紅河縣幼兒園幼兒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724)測評要素更改為:教學目標8分,教學內容7分,教學過程15分,教學方法和手段10分,教師素養(yǎng)10分;琴15分,畫10分,舞15分,唱10分。
2、報考教育系統(tǒng)教學崗位的測評要素更改為:教學目標15分,教學內容15分,教學過程30分,教學方法和手段20分,教師素養(yǎng)20分。
3、報考教育系統(tǒng)的第六考場更改為:垤瑪、阿扎河、車古鄉(xiāng)中心完小數學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730、0732)。
紅河縣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