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為讓更多考生報名參考,在更大范圍內競爭擇優(yōu),經研究,將榮昌縣2011年第三季度事業(yè)公招簡章中“榮昌縣商務執(zhí)法大隊行政執(zhí)法崗”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條件取消,不再設工作經歷的要求,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歡迎大家踴躍報名。
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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