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關于做好從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和中國刑事警察學院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中錄用公務員有關工作的函》(國公考錄函[2011]65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關于同意錄用陳旭等九十一名公安部屬院校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到我省公安機關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1]297號)的規(guī)定,經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報考德陽市公安機關的李磊符合錄用條件,擬錄用為人民警察,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11年8月10日至8月17日。如有情況反映,請于2011年8月17日前以真實姓名向德陽市公務員局職位管理與考試錄用科書面反映或面談。地址:德陽市天山南路10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6室,聯(lián)系電話:2304914。
附:擬錄用人員名單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李磊
德陽市公務員局
二0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