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既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又是高中段學校招生考試。該考試分為文化考試、體育考試、實驗操作及綜合素質考查四部分。報名工作及相關要求如下:
一、 報名
1、 報名時間:2016年2月24日到3月4日。
2、 報名對象:
1) 海寧市各初中學校2016屆應屆畢業(yè)生。
2) 在海寧市外就讀并需回海寧參加高中段錄取的初中應屆畢業(yè)生。
3) 符合海寧市高中段學校錄取條件的往屆生。
4) 華僑子女、港澳臺胞子女、外籍學生等。
初中在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
3、 報名地點:各初中學校。其中往屆生或在市外就讀的海寧戶籍應屆畢業(yè)生到考生戶籍所在鎮(zhèn)(街道)初中學校或考試中心報名。非海寧市戶籍考生如因不符合在海寧借考或錄取條件及其他原因需回原籍錄取的,應回原籍報考。
4、 報名手續(xù):
1) 考生交驗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市外就讀的應屆生另需交應屆生身份證明,往屆生另需交驗初中畢業(yè)證書。
2) 填寫《海寧市2016年高中段招生報名表》(須學生及家長簽字)。
3) 采集電子照片。
4) 學校按統(tǒng)一格式將考生的報名信息錄入計算機。
5) 收取報名費65元/人。
二、 關于新居民子女報考
新居民子女(非海寧市戶籍考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但考試后如需參加我市公辦高中學校錄取的,應按市教育局《海寧市新居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高中段學校錄取資格審核辦法(試行)》(海教[2014]60號)文件要求,進行相關錄取資格審核。放棄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可以參加民辦高中的錄取,或回原戶籍參加錄取。
三、 關于借考
1、嘉興市戶籍(五縣二區(qū))考生,在嘉興市本級和縣(市)間、各縣(市)相互之間均不能辦理借考手續(xù)。按此要求,嘉興市本級戶籍考生不能再在海寧借考,若需要報考市本級普通高中學校,應在3月4日前回嘉興市本級報考,體育及實驗操作、優(yōu)惠加分等項目均回市本級考試或辦理。
2、在海寧市初中學校就讀的嘉興市外戶籍考生,若需要在海寧市借考后回原籍錄取的,應取得原戶籍所在地招考機構同意,可以申請辦理借考手續(xù),成績發(fā)布后可到考試中心打印成績證明,回原籍參加錄取。
四、 聯(lián)系辦法
市教育考試中心網站:www.hnkszx.com
聯(lián)系電話: 0573-87010626
海寧市教育考試中心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