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按筆試成績分學科(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分數(shù)相同的,即同時進入面試。達不到面試比例則核減相應學科(崗位)招聘人數(shù)。
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③面試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④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
⑤試講內(nèi)容:初中教師為永城市七至九年級的現(xiàn)用教材,小學教師為永城市四至六年級的現(xiàn)用教材。
⑥試講準備時間15分鐘,試講時間15分鐘。
⑦面試考生按抽簽確定的順序和所報學科進行試講,評委當場打分,滿分100分,試講分數(shù)低于65分(含65分)不列入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⑧若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并列,同時進入面試。
⑨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試講)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