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北京語言大學2016年繪畫專業(yè)認定原則、分省計劃和合格名單公示如下:
一、 認定原則
1.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簡章報名要求;
2. 校考各科成績完整且總成績不低于224分。
二、 分省計劃
省份 | 招生計劃數 |
江蘇省 | 1 |
河南省 | 2 |
內蒙古 | 3 |
北京市 | 5 |
山東省 | 4 |
河北省 | 5 |
遼寧省 | 1 |
湖南省 | 2 |
山西省 | 1 |
陜西省 | 1 |
機動計劃 | 無 |
三、 合格名單
點擊下載(pdf格式):2016年繪畫專業(yè)測試合格名單 。考生各科成績和省內排名請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現(xiàn)場報名考生登錄密碼為身份證號后六位阿拉伯數字。
公示期為七天,如有任何疑問或建議請在公示期內與我校取得聯(lián)系。
招生咨詢電話:010-82303943
紀委舉報電話:010-82303020
名單詳情請查看:http://zsb.blcu.edu.cn/art/2016/3/22/art_6243_1108371.html
招生辦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