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深圳市市外公務員轉任暫行規(guī)定》及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和聘任制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我辦公務員職位空缺情況,擬面向市內外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深圳市內、外各級機關(含中央和省直屬機關的駐深單位)在編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二、選調職位及人數(shù)
秘書處行政綜合職位主任科員,共1名。
三、選調條件
(一)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
(二)現(xiàn)任綜合管理類正科級職務;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專業(yè)要求為法學類(0301)、政治學類(0304)、中國語言文學類(0501)、歷史學類(0601)。
(四)符合所在單位服務年限的要求,并經所在單位同意;
(五)具有5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且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2年以上的基層工作經歷;
(七)身體健康;
(八)屬市外公務員的須符合我市市外公務員轉任的相關規(guī)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開選調人選:
(一)我市聘任制公務員訂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內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四)按照有關規(guī)定,干部在任職試用期內及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宜調動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接受報名
1、所需材料
(1)填寫完整的《深圳市臺辦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及學位驗證證明、公務員登記表、現(xiàn)任職務任免審批表;
請將以上材料的復印件掃描后發(fā)送到本辦郵箱(sztb@sz.gov.cn),我辦將對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查,報名者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選調考試前,我辦將組織現(xiàn)場資格審查工作,對以上材料收驗原件。
2、報名截止時間
報名時間:截至2016年4月22日。
聯(lián)系電話:0755—88132504(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周六、日除外),黃先生。
(二)組織選調考試,確定擬考察人選
經資格初審合格者,由市臺辦另行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和考試方式。
五、有關說明
(一)市外轉任進入我市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的人員實行聘任制管理。
(二)資格條件時間截至選調公告發(fā)布之日。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臺辦負責解釋。
深圳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
2016年4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