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州市委政法委員會202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中共廣州市委政法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委政法委)定于近期開展選調公務員工作。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
市委政法委機關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公務員4名,市法學會機關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參公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
廣州市各級黨政機關(不含中直、省直等駐穗單位)在編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三、選調資格條件
報名參加本次選調人員(以下簡稱報考人員)應滿足下列條件:
(一)中共正式黨員;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事業(yè)心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自律。
(二)年齡35周歲以下(關于出生年月的計算截至公告發(fā)布之日);現任鄉(xiāng)科級正職以下領導職務或者一級主任科員及相當職級層次以下職級;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身體健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三)報名參加本次市法學會機關選調人員需具有財務工作經驗。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試用期未滿的;
2.通過定向招錄、專項招錄、特殊職位招錄以及其他享受優(yōu)惠政策錄用的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轉任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選調信息。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廣州政法微信公眾號、廣州市直政法各單位的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選調公告。
(二)接受報名??忌谙嚓P考試系統進行線上報名(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53)。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為1:5以上方可開考。未達到比例的,將減少選調人數直至達到開考比例。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由報考人員在線上考試系統填報相關報考信息,并按要求上傳《報名登記表》簽名蓋章后的掃描件、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和個人頁)、學歷和學位證書、年度考核證明材料等附件材料(報考市法學會機關參公崗位需同時提供財務工作經驗證明)。
(三)筆試。筆試采用閉卷形式,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四)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人數與入圍對象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出現最后一名分數相同情況時,分數相同人員均入圍)。
(五)資格審核。對入圍面試人員的學歷、年齡、公務員身份等資格條件及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有關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審核過程中,如發(fā)現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本人、所在單位不能按時提供審核材料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不納入面試人選。同時,在資格審核階段,由市委政法委采取實地考察等方式進一步了解掌握報考人員情況。
(六)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出現資格審核不通過情形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
(七)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素質和能力。
(八)體檢。根據面試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由市委政法委組織體檢人選到指定醫(yī)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項目進行體檢。
(九)確定考察對象人選。根據面試成績、體檢情況,由市委政法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人選。
(十)組織考察。成立干部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的干部檔案進行審查。
(十一)確定擬選調人選。根據考察情況,由市委政法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十二)公示。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十三)辦理轉任及任職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和任職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調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本公告中出現的“以上”“以下”表述,均包括本職、本級、本數。
(三)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中,由于報考人員不符合相關要求出現人數空缺或報考人員自愿放棄情形時,可按前述規(guī)定依次遞補人員。
(四)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該報考人員的選調資格并通知本人。
(五)報考人員由于個人原因,無法在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內完成相關程序的,取消選調資格。
附件:報名登記表.docx
來源:http://rs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9387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