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函填寫注意事項:
1. 本人填寫確認函時只能填寫被錄取的一所學校,多填寫無效。專業(yè)也只能填寫被錄取的專業(yè),不能自行更改。
2. 考生只能填寫一所學校,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考生確認兩所(含)以上學校時,將取消該生2016年錄取資格。
3. 本確認函須經考生本人和家長親筆簽字,一經填報確認簽字后,將不能更改。
4. 請考生將填報完成的確認函,以傳真件的形式發(fā)到濱州醫(yī)學院招辦,傳真號碼0535-6913064。
2016年殘疾人高等教育本科段招生考試錄取考生確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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