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關于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來源:南京人事考試網 閱讀:1018 次 日期:2011-12-29 09: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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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502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教育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4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安排

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時間為6月16日、17日。

6月16日上午9:00—11:30稅法(一)

下午13:30—15:30稅法(二)

下午16:30—19:00財務與會計

6月17日上午9:00—11:30稅收相關法律

下午14:00—16:30稅務代理實務

二、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yè)職務或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1年者。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2.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9〕115號)精神,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yè)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2001〕94號)的規(guī)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四)根據(jù)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有關文件規(guī)定,香港、澳門居民依據(jù)報名條件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三、報名工作

(一)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時間:2011年12月29日—2012年3月8日下午4點。報名網址:http://www.njrsks.com。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南京市2012年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選擇“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要求:證件照,高170像素,寬130像素,jpg格式,照片文件小于30k。)

(二)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于2012年3月5日—2012年3月9日將有關報名材料送南京南京人才大廈(北京東路63號)一樓19號窗口審核,并在18號窗口送交審核后的材料,聯(lián)系電話:025-83151995。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貼在報名表右上角相應位置);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專業(yè))。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證)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對于往年已參加過考試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需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三)報名及考試費用:根據(jù)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12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為: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有收費票據(jù)需要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請在6月11日—6月15日期間到南京人才大廈(北京東路63號)一樓18號窗口領取,聯(lián)系電話:025-83151995。由于逾期無法辦理,請考生予以配合。

(四)準考證網上打?。嚎忌?月11日起可登陸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com,點擊“準考證打印”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仍設《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荚嚦煽儗嵭?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其余4科須在連續(xù)2個年度內通過方為合格。

五、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一)《稅務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客觀混合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紙錾蠎獋溆胁莞寮垼┛忌魅?,考后收回。

六、考試大綱和教材的征訂

考試大綱和教材的征訂、發(fā)行工作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

網上報名由此進入(點擊)http://218.94.85.14/02204/index.action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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