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審核時間:
2016年6月22日(周三)至6月24日(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具體安排如下:
6月22日(周三):報考3051小學語文、3052小學數學、3053小學英語、3054小學信息技術、3055幼兒園教師崗位考生。
6月23日(周四):報考3044初中語文、3045初中數學、3046初中英語、3047初中信息技術、3048初中體育、3049初中體育、3050初中體育教師崗位考生
6月24日(周五):報考3037高中物理、3038高中化學、3039高中體育、3041職高信息技術、3042職高體育、3043職高數學教師崗位考生
二、資格審核對象:
報考江漢區(qū)教師崗位的筆試入圍人員。
三、資格審核地點:
江漢區(qū)教育局四樓大會議室(江漢區(qū)自治街244號,地鐵2號線循禮門站C出口,武漢市第十九中學旁,科技王斜對面,聯(lián)系方式:027-82772319)
四、審核流程
(一)待審人員到工作人員處領取序號
(二)待審人員按序號到審核人員處進行資料審核
考生將所帶的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送交審核人員進行復審:
《武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獲獎證書、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2寸照片2張以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料,屬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的應聘人員還應提供:學生證、就業(yè)協(xié)議書、畢業(yè)生推薦表、大學期間各學科成績表;屬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的應聘人員還應提供本人的畢業(yè)證、學位證。
有工作經歷的的社會人員,必須取得原工作單位的同意方可報考(需有單位同意的證明材料原件)。報考者還需提供真實可靠的兩種證明材料證明其工作經歷,如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工資清單等。合同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由簽訂合同的勞務派遣公司開具,錄用考核也在勞務派遣部門進行。資教生需提供相關資教文件及印證資料。其中: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實習期不納入工作經歷年限計算范圍;“相關工作經歷”指與相對應的崗位和專業(yè)相關。
(三)領取面試通知書或未通過資格復審通知書
1、審核通過的考生,上交所有復審資料的復印件后在工作人員處領取《武漢市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面試通知書》并貼好照片。
2、未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上交所有復審資料的復印件后在工作人員處領取《武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未通過資格復審通知書》。
(三)蓋章
審核通過的考生,將貼好照片的《武漢市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面試通知書》遞交給工作人員蓋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公章,結束資格復審。
江漢區(qū)教育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