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江府辦〔2008〕107號)及其《實施意見》(江人發(fā)〔2008〕217號)精神,為做好2016年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屬下參公事業(yè)單位招聘普通雇員資格審核和面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面試人選與擬招聘職位3:1的比例,確定以下15名考生為面試對象:
準考證 | 筆試成績 |
20100310 | 80 |
20100405 | 79 |
20100304 | 78 |
20100307 | 82 |
20100201 | 79 |
20100322 | 75 |
20100129 | 77 |
20100517 | 76 |
20100326 | 75 |
20100523 | 75 |
20100109 | 76 |
20100308 | 75 |
20100120 | 72 |
20100410 | 72 |
20100501 | 72 |
二、資格審核
根據面試工作要求,入圍面試考生須按指定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不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的,須書面或手機短信申明放棄。具體事項如下:
(一)資格審核的時間和地點
審核日期:2016年6月22日-23日
審核時間:上午9:00–12:00時,下午2:30–5:30時
審核地點:江門市蓬江區(qū)堤東路93號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人事監(jiān)察科
(二)審核資料如下(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1.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需提供集體戶口戶主首頁復印件加蓋集體戶口單位或所屬公安機關公章和本人內頁原件)、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
2.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職稱、職業(yè)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及其它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證書;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學生證;應聘者為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應聘者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期間在單位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要求指定類型工作經歷的,還須提供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等材料。應聘者為國有單位在職人員,或為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三)遞補資格審核
如出現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遞補。筆試成績與招聘崗位最后1名審核人員接近的考生,請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出現遞補時及時聯系。如聯系不上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遞補資格審核須于6月24日下午5:30前完成。
三、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日期:2016年6月29日
面試集中時間:上午8:00時
面試報到地點:江門市蓬江區(qū)幸福路20-22號江門市人事考試院5樓B505室
經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憑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請考生務必按照公告的集中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遲到和證件不齊者將取消面試資格。
(二)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每名考生面試時間20分鐘,測試面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yè)務水平,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為考察和體檢對象。
總成績按照招聘公告的辦法進行計算。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對象。
四、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項按照《2016年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屬下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yè)單位普通雇員專場招聘公告》規(guī)定。如有疑問,聯系方式詳見《招聘公告》。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21日
面試對象詳情請參考:http://www.jmkszx.com/news/show-183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