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級碩士研究生持錄取通知書、學歷證(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準考證、身份證、CET成績單等原件于8月29日上午到 學院辦理新生入學報到手續(xù)。201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學歷證書者不予報到,并取消其錄取資格。
2.報到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轉黨(團)組織關系和本人人事檔案。
轉黨組織關系介紹信格式為:抬頭--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組織處,單位--三峽大學
3.行李及生活必需品自理(學生入校時也可在學生公寓購買)。
4.報到時需繳納學費、住宿費(四人間,學校隨機安排)、城鎮(zhèn)醫(yī)療保險費,具體標準以物價部門核定為準。繳費地點:sogo廣場對面農(nóng)業(yè)銀行。
根據(jù)《三峽大學全日制學生校外住宿暫行規(guī)定》,符合該規(guī)定需辦理校外住宿者,請在研究生院網(wǎng)站“下載中心”下載校外住宿申請表,并于6月20日之前先將電子版發(fā)送給本學院研究生輔導員,各學院審核合格后于6月24日之前將新生校外住宿人員名單整理上報至研工辦。研究生正式報到后必須按照申請表上的要求辦理完相關手續(xù)。
5.向所在學院提供CET-4、CET-6成績單(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學院審核原件后留存復印件。該復印件是研究生在研期間報考CET-6、獲得在研期間英語免修資格的重要證明材料。
6.向所在學院交2張1寸免冠藍底照片,用于辦理研究生證和城鎮(zhèn)醫(yī)療保險證。
7.初試報考點不在三峽大學報名點的新生,報到時請務必向學院提交“全國碩士生入學考試報名信息簡表”,以便存檔。
8.三峽大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推免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校園卡管理中心辦理續(xù)卡手續(xù)。其他新生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辦理。
9.因事因病不能按時報到者,請事先向所在學院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請假一般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對未經(jīng)請假或請假逾期不到校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10.聯(lián)系方式: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0717-6394221
學院研究生辦公室:0717-639
學院工作郵箱 :
三峽大學研究生院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