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擬面向深圳市內公開選調公務員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不含中央和省直屬機關的駐深單位、我局直屬單位)的在編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
二、選調職位
深圳市司法局正科級及以下綜合管理類非領導職務。詳見《深圳市司法局2016年面向市內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三、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二)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
(三)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五)具有3年及以上公務員任職經歷(含試用期),且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工作經歷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16年6月30日;
(六)報考人員屬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需任科員及以上職務;屬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的,需任七級執(zhí)法員及以上職級;屬警員轉任的,需任初級警員及以上職級;
以上跨職組、職類轉任需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有關條件規(guī)定。聘任制公務員需符合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相關規(guī)定及所在單位服務年限的要求,并經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七)具備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選調:
(一)我市聘任制公務員訂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內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在受處分期間或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四)按照有關規(guī)定,干部在任職試用期內及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宜調動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接受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4日至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方式:報名者可現場遞交資料報名,或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報名資料?,F場報名或郵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景田路72號天平大廈1913室,郵政編碼518034,聯(lián)系電話83053916。
3.報名資料:
(1)填寫完整的《深圳市司法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3)本人戶籍本、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4)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驗證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5)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原單位公章);
(6)現職級任職文件或任免表復印件(加蓋原單位公章);
(7)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4.注意事項:
(1)報名者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提供信息不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2)通過郵寄方式報名的,郵寄報名材料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準;
(3)郵寄方式報名后,將《報名表》電子版發(fā)送至以下郵箱地址:zzb@szsf.gov.cn;
(4)我局將在選調考試前組織資格審查工作,對通過郵寄方式報名的考生現場驗收相關資料原件。
(三)資格審查
我局根據本公告要求對報名資料進行核對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通知報考人員參加考試及相關事項;不合格的,告知報考人員審查結果。
(四)統(tǒng)一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計算考試總成績,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所必備的專業(yè)理論知識、文字表達能力和溝通協(xié)調能力等。考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試成績將在深圳市司法局網站公布。
(五)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情況,按照職位選調名額等額確定考察對象。
成立考察組,采取實地走訪、查閱人事檔案等方式開展組織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重點考察工作表現、履職能力、與職位的匹配程度、是否存在任職回避和違反檔案管理規(guī)定的情形等。
(六)體檢
考察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我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按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執(zhí)行。
(七)確定擬選調人選、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經深圳市司法局黨委會議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發(fā)布選調公告的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八)辦理調動、研究任職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我市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協(xié)商調動,由深圳市司法局黨委會議研究任職并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最終選調人員由我局確定,如無合適人選,則取消該職位本次選調。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