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各級機關(含參公)及省垂直管理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人員)894名,其中:市級機關133名、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45名;縣(市、區(qū))級機關(含參公管理單位)434名;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110名;委托招錄的省垂直管理單位172名?,F就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錄范圍
全市各級黨委、人大、行政、政協(xié)、審判、檢察、民主黨派和工商聯(lián)機關、省垂直管理部門所屬機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
二、報考條件和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76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1年2月7日以后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jiān)獄及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zhí)行;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還須具備《蘇州市公安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報考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具備《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
7.具備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8.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報考不受生源地限制;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不受戶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市、縣市的職位。
9.蘇州戶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可在全市范圍內報考;
10.尚未就業(yè)的2010、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蘇州生源的畢業(yè)生(不含畢業(yè)后戶籍尚保留在蘇州高校的),憑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可以按社會人員身份報考;
11.定向招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 “90”—“93”,招錄對象為:本市聘期已滿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村(社區(qū))任職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
定向招錄“選派到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的職位,職位代碼“94”—“96”,招錄對象為: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經我市、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到農村(社區(qū))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本市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未續(xù)聘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
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招錄對象為:各縣(市、區(qū))轄區(qū)內工作表現優(yōu)秀、任職累計滿2年的現任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qū))主任(不含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
12.報考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職位的人員,戶籍按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警簡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3.2009年1月1日以后錄用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它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14.招錄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它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公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15.我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政策解答詳見《蘇州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報考時可選擇在全省各省轄市考區(qū)參加筆試。
2.報名網址:蘇州市人事考試網(www.szrsks.com)。
3.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2年2月7日09:00 - 2月13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4.資格初審時間:2012年2月7日09:00 - 2月14日16:00;
繳費時間:2012年2月7日09:00 - 2月15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錄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完成繳費,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使用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5.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自行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2年3月6日至10日。
6.報考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錄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職位(按原報名程序進行),補報名時間:2012年2月17日09:00 - 16:00。
四、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職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A)三科;
B類職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C類職位科考試目為:《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荚嚥恢付◤土曈脮???荚嚧缶V可到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hrss.gov.cn)和蘇州市人事考試網(www.szrsks.com)查閱。
2.筆試時間:2012年3月11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10:10-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下午2:00-4:30《申論》(A);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確定。考生可登錄下列網站查詢筆試成績: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szhrss.gov.cn)、蘇州市人事考試網(www.szrsks.com)。
五、資格復審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并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報考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201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yè)證、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招錄單位同意,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也可于體檢前提供)、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
3.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在蘇州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蘇州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應出示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留學歸國人員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4. 委托招錄的省垂直管理單位的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招錄單位自行組織并實施。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錄單位留存。
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由招錄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六、面試及成績計算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對未形成競爭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結束后,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有專業(yè)科目口試的,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yè)口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政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
1.2012年考錄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支隊及各縣(市、區(qū))城管執(zhí)法隊的職位,參照公安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執(zhí)行。
2.報考公安、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的,體檢和體能測評在面試前安排。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3.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察(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和公安、司法人民警察的,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政審)。
4.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職位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5. 體能測試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錄用
各招錄單位要嚴格按照考錄工作要求,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期限為7天。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選擇填寫《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江蘇省錄用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審批表》、《江蘇省錄用參照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附考察表、體檢表、《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或畢業(yè)證書復印件等材料,分別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審批和備案。
擬錄用人員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錄用后(公示截止日止)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被錄用的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負責處理。
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省或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發(fā)放《錄用通知書》。其中,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于8月31日前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領取《錄用通知書》。被錄用人員憑《通知書》到所在院校(單位)辦理人事關系的派遣(轉移)手續(xù)。報考者一旦被錄用,須按《通知書》規(guī)定時間及時報到。
新錄用的公務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的,經批準取消其錄用資格。
九、紀律和監(jiān)督
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錄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把公務員“進口”渠道,杜絕公務員錄用上的不正之風,一經發(fā)現予以查處。整個考錄工作接受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68610323
十、本簡章由中共蘇州市委組織部、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省垂直管理部門所屬機構考錄事項由省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中共蘇州市委組織部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招錄職位計劃表及垂直單位招考職位計劃表請查看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中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