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教育局
關于公開招聘校長的通知
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街道中心小學,市屬各學校:
為推動文山市教育工作的發(fā)展,根據中共文山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面向文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學校校長12名?,F就招聘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崗位
文山市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山市第二小學、文山市第五小學、文山市追栗街鎮(zhèn)中心學校、文山市平壩鎮(zhèn)中心學校、文山市小街鎮(zhèn)中心學校、文山市喜古鄉(xiāng)中心學校、文山市薄竹鎮(zhèn)老回龍中心學校、文山市紅甸鄉(xiāng)中心學校、文山市壩心鄉(xiāng)中心學校、文山市德厚鎮(zhèn)中心學校、文山市秉烈鄉(xiāng)中心學校校長各1名。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招聘范圍
全市教育系統公辦學校、教育局機關在職在編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報名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具有較高的教育理論水平、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決策管理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寫作能力、口語表達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3.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yè),有良好的師德,擔任過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二年以上,或擔任學校中層干部五年以上者;
4.男50周歲以下(1966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71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國民教育大學??萍耙陨蠈W歷、教師資格證和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不符合參加公開招聘的情形
1.曾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受到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審查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調查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的不能參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4.其他不宜報考的。
五、招聘程序
以筆試、面試、組織考察任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報名時同時進行資格初審;
2.報名地點:文山市教育局人事科(鳳凰路市政務大樓6樓);
3.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辦法,符合條件的人員如實填寫《文山市公開招聘校長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4.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報名表一式一份,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或證書、論文、論著發(fā)表和獲獎證書,教育科研成果有關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須單位審核蓋章)、1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2張(含電子版),報名表可從文山市教育局OA辦公群下載。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者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于7月14日在市教育局和OA辦公群公示。
(三)筆試
1.筆試準考證領?。?016年7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教育局人事科領取筆試準考證,不按時領取作棄權處理;
2.筆試時間:2016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3.筆試地點:文山市第五小學;
4.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總分100分,內容為政治理論、政策法規(guī)、教育方針政策、國家中長期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教育教學、學校管理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比例的40%.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四)面試
1.面試時間:2016年7月22日上午8:00至面試結束;
2.面試地點:文山市第五小學;
3.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組織協調、應變、決策、語言表達、務實創(chuàng)新能力、辦學理念及儀表氣質等要素,面試方式為施政陳述(20分鐘)和答辯(5分鐘)??偡?00分,占總成績權重比例的60%。面試評委組由7人組成,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確定。
(六)考察
根據考核總成績,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并根據德、能、勤、績、廉、學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組織考察,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無法確定考察人選的,按照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考察人選。
(七)公示、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擬聘,擬聘人選將在市教育局和OA辦公群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聘用。
六、管理和待遇
(一)公開招聘的校長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為合格及其以上,給予留任使用并簽訂任職合同期限3年(含試用期)。考核為不合格的,取消任職資格,由招聘領導小組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
(二)任職期間,須擔任一門具體學科的教學工作任務。
七、組織紀律
(一)成立文山市公開招聘校長領導小組,在招聘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確定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招聘工作有關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
(二)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的相關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76-2143340
監(jiān)督電話:0876-2143323
文山市教育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