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粵組通〔2013〕34號)和《關于加強基層新錄用公務員的管理和培養(yǎng),進一步規(guī)范市直機關從基層選調公務員工作的意見》(潮人社〔2014〕221號),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潮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下稱中心)決定在全市公開遴選(選調)(下稱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9名?,F(xiàn)公告如下:
一、遴選對象
遴選對象為本市縣(區(qū))、鎮(zhèn)(街道)機關中在編在崗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符合服務期限規(guī)定(沒有服務期限規(guī)定的,應在基層公務員崗位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選調生按《關于加強選調生培養(yǎng)管理工作的意見》(潮組〔2013〕16號)規(guī)定,下同)的公務員。
中央和省設在我市轄區(qū)內縣、鄉(xiāng)鎮(zhèn)的機關(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也可參加遴選。
市直機關及中央和省設在市級的公務員也可報考,除基層工作經歷不作要求外,其他條件按照遴選條件執(zhí)行。
二、遴選條件
參加遴選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符合遴選規(guī)定的基層工作經歷;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
(四)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五)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當年除外);
(六)身體健康;
(七)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專業(yè)和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和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6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遴選:
不得參加遴選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須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參加遴選本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擔任班子成員所在機關的職位;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按照中央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到錄用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辦法
(一)查詢職位
本次遴選的職位、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見《潮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
本次公開遴選可由公務員本人申請并按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同意后報名。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審核的形式: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18日至20日(3天),每天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5時至17時。
2.報名地點:潮州市潮州大道鳳新大廈11樓潮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室。
3.報名要求:報考者提前如實填寫好《潮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于7月18日前將電子檔發(fā)送到中心公眾郵箱(tz_czb@21cn.net)。報考者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親自到報名地點報名。報名時,本人需攜帶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和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證書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紅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張和《報名登記表》原件(自行網上下載、A4紙正反面打印、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報名登記表》需經所在單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并加具“同意參加公開遴選”的意見。
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4.資格審查。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下,中心通過《報名登記表》在報名現(xiàn)場對報考人員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對是否相近專業(yè)的判定,參照《廣東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由中心認定。
5.準考證發(fā)放。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于7月22日17時前到中心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遴選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中心組織實施。
(一)筆試(100分)
1.筆試內容。
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考試一科,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筆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
地點:潮州市高級技工學校(湘橋區(qū)東山路中段)
3.成績公布。
中心將于2016年8月10日前在“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公布所有報考人員筆試成績,請參加考試人員留意查看。
(二)面試(100分)
1.資格復審。面試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遴選職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由中心負責進行資格復審。面試人選須提交的復審材料包括: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名登記表》、縣(區(qū))或鎮(zhèn)機關3年以上工作經歷(有服務年限的,還需要滿服務年限)和職位設置其他條件要求的相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此次進入面試人員需由本人承諾:“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錄用資格”。如因個人原因放棄,中心將上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列入個人誠信檔案。
2.面試。面試由中心負責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具體時間安排、面試形式、進入面試人員等,由中心在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和中心網站上發(fā)布公告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中心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總成績高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并組織體檢和考察。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疾旖M由2名以上組織人事干部或熟悉遴選職位業(yè)務的干部組成,按照規(guī)定進行考察,并查閱干部檔案,核實考察對象的身份及相關信息。
體檢、考察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可遞補體檢、考察對象。其中,考察不合格的,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
進入面試而未列為體檢、考察對象考生的各項成績,中心將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六、公示和轉任
中心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轉任對象,并在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和中心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七、注意事項
(一)符合本次遴選條件的報名人員自愿誠信報名,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本次遴選不收取報考人員報名考務費。遴選職位的專業(yè)請參閱《廣東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附件3中的專業(yè)目錄(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上查詢http://www.gdhrss.gov.cn)。
(二)本次公開遴選需經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者在成功報名后,不得主動放棄,否則將上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列入個人誠信檔案。
(三)報名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及相關附件同時在“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和中心網站上發(fā)布,由中心負責解釋。
潮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2016年7月11日
附件:
1.潮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職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