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教育廳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農(nóng)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號)精神,現(xiàn)將秭歸縣2016年農(nóng)村義務教育學校擬招聘教師選崗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擬選崗位:根據(jù)《省編辦關于核準全省2016年招考農(nóng)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用編計劃的函》(鄂編辦函[2016]112號),我縣農(nóng)村義務教育學校共核準45名新機制教師計劃,其中初中20名,小學25名(具體崗位見附件)。
二、選崗辦法:根據(jù)鄂教人[2016]4號文件精神,按省核準的崗位計劃,由參加體檢、考核并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下列辦法選崗。
1、按報考級別、報考學科選崗,不得跨級別跨學科。
2、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若考生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3、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必須本人當場當時進行選崗并簽名確認,崗位一經(jīng)選定簽名確認便不得再更改。
三、選崗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6年7月26日上午8:30。
地點:秭歸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
四、有關要求:
1、已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必須按時到指定地點報到選崗,逾時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選崗資格。
2、還未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審核的考生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選崗人員選崗簽名確認后則視為已聘用為秭歸縣農(nóng)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必須按時到崗,不得再參與其他行政、事業(yè)單位簽約或招聘,否則視為違約,其后果自行承擔。
4、若公示的選崗人員自動放棄則在參加面試的同學科考生中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