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恩施州人社局《關于做好2016年公開專項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發(fā)〔2016〕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編制計劃,擬補充公開專項招聘4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一)市一中數學教師1名
(二)市一中化學教師2名
(三)市農業(yè)技術推廣中心技術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二)崗位條件
1.市一中數學教師
學歷(學位):“二本”學士及以上
專業(yè):數學、數學與應用數學、教育學、課程與教學論(數學方向)
年齡:本科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持有《教師資格證》(高中學段)
2.市一中化學教師
學歷(學位):“二本”學士及以上
專業(yè):化學、化學教育
年齡:本科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持有《教師資格證》(高中學段)
3.市農業(yè)技術推廣中心技術員
學歷(學位):“一本”學士及以上
專業(yè):植物生產類、園林、生物技術
年齡:本科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
4.在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或事業(yè)單位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
5.按規(guī)定需回避的對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7.2016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學生。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恩施州人社網、中國利川網、中國利川網部門名片—市人社局網站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截止2016年8月17日17:30分止。
2.報名地點:
市一中:行政樓辦公室,聯(lián)系人:何德友,聯(lián)系電話:13971897178
市農業(yè)技術推廣中心:市農業(yè)局人事股(清江大道行政服務中心7樓713室),聯(lián)系人:楊有利,聯(lián)系電話:0718-7218839
3.注意事項:
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者持個人身份證和畢業(yè)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恩施州公開專項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進行現(xiàn)場報名。在編在崗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需提供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現(xiàn)場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凡符合資格條件的,由用人單位通知測試的時間及地點。
(四)測試
招聘崗位只有1名應聘對象的,可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通過直接考核的方式確定是否聘用;招聘崗位有2名及以上應聘對象的,由各用人單位自行擬定測試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核后,呈報市人社局備案,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根據崗位需要和實際情況,統(tǒng)一組織測試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五)體檢
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由市人社局集中組織擬聘對象到縣市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國人部發(fā)〔2005〕1號、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執(zhí)行。進入體檢的最后一名如有數名應聘者測試成績并列,則由用人單位組織加試筆試。因考生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的,可在同一招聘崗位參加測試的人員中按成績依次遞補。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對擬聘對象實行嚴格考核。考核的重點是擬聘人員的職業(yè)道德、思想作風、學習態(tài)度、學習成績、工作實績,以及是否存在影響其聘用的其他情況。
(七)確定擬聘對象并備案?
根據考核情況集體審議并確定擬聘對象后,呈報州人社局備案。
(八)公示
擬聘人員在州人社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后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擬聘資格。
(九)聘用管理
用人單位根據市人社局通知,為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實行崗位聘用,合同管理,并簽訂不少于5年服務期的承諾協(xié)議。
利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