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所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加強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警務保障中心專業(yè)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服務保障作用,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8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警務保障中心是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直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副處級。內設3個部門,均為正科級。主要承擔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各級膳食、醫(yī)療保健、衛(wèi)生防疫、安全保衛(wèi)、車輛保障、機關物業(yè)管理及公共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等工作。下設4個正科級警務保障隊,分別派駐武漢邊檢站、漢口邊檢站、三峽機場邊檢站、恩施邊檢站開展工作,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領導管理模式,接受屬地單位領導管理。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shù)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8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所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度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確定于今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具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第八條、第九條情形的;
6.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有關回避關系崗位(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單位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單位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工作)。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7.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國(境)外的;
8.非公派原因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6個月以上的;
9.人事檔案(學籍檔案)存在“三齡二歷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嚴重失實等問題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p>
(三)其他說明
1.相關時間節(jié)點:
(1)《崗位表》中相關崗位的年齡條件均按周年計算,從1月1日起算。如某崗位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則應聘人員應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歲及以下,則應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2)應聘人員畢業(yè)時間以畢業(yè)證填寫的時間為準,一般應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2025年8月1日以后畢業(yè)的人員,一般不作為2025屆畢業(yè)生報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3)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5年1月31日。“專業(yè)工作經歷”指與崗位所需和所學專業(yè)相關的工作經歷,具體界定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huán)節(jié)一經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如報考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huán)節(jié)查實,均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報名
(一)報名渠道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注冊、報名、查詢、繳費、打印準考證、筆試成績發(fā)布等,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進行。
(二)時間安排
1.注冊:2025年2月14日至2月24日15:00,報考人員注冊,接受個人基本信息認證。2月24日15:00,注冊窗口準時關閉。在2024年及以前全省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中已成功注冊為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用戶的人員,無需重新注冊,但可以更新相關信息。
2.報名:2025年2月18日9:00至2月24日17:00,注冊成功的人員選報崗位,填寫報考信息,接受招聘單位資格審查。每人限報1個崗位。2月24日17:00,報名窗口準時關閉。
3.資格審查:2025年2月18日9:00至2月25日9: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
4.繳費確認:2025年2月25日9:00至2月27日24:00,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繳費確認報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2月25日9:00至2月26日24:00,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考試費用減免對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相關要求申請減免。
5.崗位調整和改報:繳費確認環(huán)節(jié)結束后,對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需要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調整申請,經相關部門核準備案后,通過湖北省人社廳官網和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崗位計劃調整情況。已報名確認及繳費但招聘崗位取消的報考人員,接到招聘單位通知后,可于3月3日12:00前改報其他崗位。期間相關報考人員因條件不符未成功改報其他崗位,以及無法正常聯(lián)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利,退還已繳費用。
6.打印準考證:2025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9:00,已確認報名人員自行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報考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先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注冊,接受個人基本信息認證,認證成功后才能選報崗位。在2024年及以前全省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中已成功注冊的人員,無需重新注冊,但可以更新相關信息。每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對已選報的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可以補充信息后重新選報該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請仔細閱讀《公告》《崗位表》等內容,熟悉相關要求,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考慮,慎重填報,嚴肅對待。
2.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要對照《崗位表》中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huán)節(jié)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3.報考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的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崗位相關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fā)放證明等),離校未就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實訓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相關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工作經歷不作為報考專業(yè)工作經歷。
4.《崗位表》中列明的崗位所需專業(yè),系招聘單位依據(jù)教育部頒布的??啤⒈究?、研究生等專業(yè)目錄設定。對部分教育部專業(yè)目錄中沒有收錄,但相關院校確有開設,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與《崗位表》中有關單位所列專業(yè)要求緊密相關的,經招聘單位同意,應聘人員可以報考,并在報名系統(tǒng)中進行備注說明。
5.《崗位表》中的學歷層次要求,依次為大專、大專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碩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請注意相互區(qū)別與包含關系。如,某一崗位要求“本科”,僅限本科學歷人員報考,具有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人員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均可報考(例如,某應聘人員同時具有經濟學類專業(yè)的本科學歷和社會學類專業(yè)的研究生學歷,則可以報考要求經濟學類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崗位,也可以報考要求社會學類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崗位,但不能報考要求經濟學類專業(yè)、研究生學歷的崗位),以此類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相關崗位的,招聘入職后不得以本人擁有較高學歷為由提出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2025屆畢業(yè)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
6.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崗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應于面試前向招聘單位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屆時不能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及時間、地點
1.時間: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3.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類別和內容
1.筆試科目為綜合管理類(A),主要測評報考人員的基本能力,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2.考試內容參見湖北省人社廳官網的“湖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的“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專欄的《考試大綱》。
3.所有崗位考生均須參加統(tǒng)一筆試中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
(三)開考比例
為實現(xiàn)競爭擇優(yōu),原則上按崗位計劃數(shù)和報名人數(shù)不低于《崗位表》規(guī)定的面試入圍比例開考。
(四)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將于筆試后一個月左右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發(fā)布,考生可查詢本人成績。同時發(fā)布筆試卷面成績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筆試閱卷采用客觀題機器評卷和主觀題網絡評卷,沒有人工登分、加分過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六、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評
資格復審須提供如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憑畢業(yè)生推薦表、學生證參加資格復審。畢業(yè)證、學位證可延長到報到階段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本科學歷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學士學位需提供學位認證報告;
5.崗位招聘條件所明確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所持規(guī)定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符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進入面試人員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因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形成的進入面試人選空缺,按報考同一崗位中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的人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開展面試。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均取消應聘者聘用資格。
管理類崗位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開展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體能測評有一項不合格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再參加后續(xù)體能測評項目及面試。工勤技能類崗位免予體能測評。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均需參加心理素質測評,心理素質測評結果不計入考試總分,但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的重要參考。
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心理素質測評時間和地點將另行公告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湖北邊檢”微信公眾號,保持電話暢通。
七、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管理類崗位進行面試。主要測查綜合分析、計劃組織、人際溝通、應急應變等能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工勤類崗位進行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主要測查人際溝通、應急應變和招聘崗位所需的實操方法、技巧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由招聘單位結合選任需要委托第三方開展,滿分為100分。
(一)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另行公告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湖北邊檢”微信公眾號,保持電話暢通。
(二)比例及要求
參加考試人數(shù)與計劃聘用人數(shù)比例為3:1。達不到3:1比例的,不再進行遞補,按實際到場人數(shù)進行考試。所有崗位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60分,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得進入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
八、考試成績計算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卷面滿分均為150分,共計300分;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滿分均為100分??忌P試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得分即為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
管理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一位小數(shù))。
工勤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25%+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25%(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
九、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招聘計劃數(shù)2: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由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組織應聘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管理類崗位人員,根據(jù)人民警察招錄有關要求,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工勤技能類崗位人員,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十、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參加考察的應聘人員??疾靺⒄铡豆矙C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組織開展考察工作,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對象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疾旖Y果作為確定聘用的主要依據(jù)。因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應聘等原因產生的崗位候選人空缺,經總站研究,可視情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也可不再進行遞補。
十一、公示與聘用
由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公告發(fā)布網站和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湖北邊檢”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國家移民管理局干部人事司審批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于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納入事業(yè)編制,人員入職后,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集中培訓和崗位實踐,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十二、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二)報考人員應對所填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所繳費用不予退還;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四)在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且須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脫密期限等要求。未經工作單位同意或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lián)系暢通,因電話聯(lián)系不暢通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考試期間產生的考試費、交通費、食宿費、體檢費等費用均由考生自理。
(七)報考人員對參加本次招聘有疑問的,可在招聘期間致電招聘單位咨詢。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27-65772080,咨詢時間為:8:30—11:45、14:30—19:00。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所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度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2025年2月14日
相關附件:
附件: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所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度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來源: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zlplks/hbssydwzpks/zkgg/202502/t20250214_55413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