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報名情況,確定考試方式。如該崗位報名人數超過30人(含30人)則進行筆試。如進行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與能力素質》。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并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由公安分局組織。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思想狀況、組織應變能力、處理問題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崗位匹配性等。面試成績設立合格線為60分。
3、綜合成績計算。如進行筆試,按筆試、面試5:5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如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yōu)榫C合成績。